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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出健康新定义,先提出几个新概念。
1.人体活力和健康活力
立足宏观看人体,人要活着,自身必须有活力,按照热力学的理论就是有维持负熵的能力,这里称为人体活力或身体活力。它主要是指身体的机能(新陈代谢能力、生育生长能力、体力、精力、记忆力、思维和判断力、生命力、适应能力、精气神等)和抵御疾病的能力(免疫力)等。它是维持正常生理活动、生长发育、从事生产生活学习、适应自然环境、融入社会的必要条件。治病能够被动地帮助或弥补身体某些局部的活力,但是本系列博客中说的身体活力是指自身的活力,所说的增加身体活力的方法不包括治病。
人体活力与人的个体状况、所处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等诸多因素有关,也与人的知识、经历、年龄、性格等因素有关。它是由人体的各个细胞的活力,组织、器官、系统的能力,以及它们协同努力、相互作用所产生的。
人体活力中抵抗外因或内因对身心伤害、使身体组织增强、减少疾病发生的能力称为健康活力。
2.伤害因素
与健康活力相对的是伤害因素。它是指能伤害人的生理、心理、适应社会、适应自然的因素。
伤害因素包含的种类非常多。有体内的,如遗传缺陷、细胞变异或衰老、代谢产物、器官的退化等。有与自然环境有关的:如摄入的营养物质缺乏或不平衡,有害微生物的侵入,摄入或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外界的力、声、光、电、辐射、高温、寒冷等对人的损伤等。有社会的,如不良的文化、工作、人际、家庭环境等。有心理方面的,如过分强烈的七情六欲等。.
3.健康活力和伤害因素的关系
健康活力和伤害因素的关系。基本上是两者对立,互相斗争;但又处在一个统一体(同一个人)中,相互影响又互为依存条件。很像中华文化的阴阳关系。另外,还要注意人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它们之间还有许多复杂的作用和关系。例如,有时一些伤害因素会促进健康因素增加,如一些有害微生物的入侵能使体内白血球的数量增加(增加免疫力);在恶劣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人适应能力较强。有些健康因素过强也可能对身体不利,比如免疫力过强容易出现免疫性疾病等。
4.健康状态
在一定的健康活力和伤害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人必然呈现出一种状态,(除了生理状态以外,还包括社会适应能力、心理与精神状态等),称为健康状态。
由于健康活力和伤害因素千差万别且会变化,所以人呈现出的健康状态必然是多种多样、而且是在不断变化着。
健康状态,主要是指人的整体状态,即宏观状态。对它的描述,主要依靠的是对他(她)的观察、询问、触摸分析等得到的宏观信息。
同时必须重视微观(局部)的状况。原因是:现在对人体的研究已经相当深入,特别是先进的检测技术可以检测到系统、器官、组织、细胞、基因的许多信息。能够知道它们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或受损伤程度。微观的异常与整体尽管还没有精确的对应关系,但对整体的影响也已经有很多规律可循。很多时候局部的损伤或变化虽然可能在整体(宏观)上还没有明显反映,但以后对整体会有影响,甚至危及生命。只有重视局部的异常指标和受损情况,尽早进行干预,才能做到有病早治无病早防,所以对已经检测到的微观信息要特别重视。
也就是说,对健康状态的描述是立足宏观、重视微观。说的更具体一点就是,确定一个人的健康状态,不要求必须做各种微观的检查,但如果已经有了微观检查结果,或者有时认为非常必要而做得微观检查结果,要特别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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