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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问“国家免检制度”

已有 4444 次阅读 2008-12-10 20:29 |个人分类:食品安全观察|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考问“国家免检制度”
——专访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知名律师周泽
 
“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的食品领域,没有什么产品是可以免检的。”9月17日中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知名律师周泽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周泽曾有8年新闻工作经历,2002年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执教新闻传播法,2003年起兼执律师业。他曾多次上书最高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并在诸多公共事件和案件中积极言说。
 
在周泽的律师执业生涯中,有过两次与国家质检总局“过招”的经历。2007年5月,他曾代理多家名酒企业起诉商务部行政违法,成功叫停商务部举行的“中国名酒”评选活动及国家质检总局对白酒进行的“中国名牌”评比。2008年8月,先后代理全国多家防伪企业起诉国家质检总局推广电子监管网违法,引出了轰动全国且得到舆论持续关注的“反垄断法第一案”。
 
此次质检领域再度曝出举世震惊的“三鹿事件”,周泽再次出手。9月16日,他起草敦促有关负责人辞职书,并在自己的博客上公开发表,将问责的矛头指向质检部门最高行政官员。
 
国家免检制度应该取消
 
“国家免检制度完全没有必要存在。事关消费者健康安全的食品生产行业,每天都要入口的产品如何可以免于检查?免检要求企业每年上报一次自检的情况,但企业会有动力把自己存在的问题报告给有监管职责的政府吗?”周泽说。
 
三鹿是大名鼎鼎的高科技企业、拿了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企业,自称产品经过“1100多道检测”,是“2000万妈妈的选择”,但这次三聚氰胺事件暴露出来,看来这些高科技手段只不过是企业宣传产品的噱头。
 
此前对质检系统中国名牌评比的关注,让周泽对免检制度有了深切的认识。“中国名牌产品有1900多个享受免检待遇,此外还有免检产品若干。让这么多产品不接受检查监督,不出问题才怪。”
 
从接触中国名牌案件起,周泽就明确反对中国名牌产品和免检产品,认为应该取消免检待遇,废止免检办法。“一个产品是不是名牌、能不能免检,不是国家信誉可以担保的,更不是评选出来的。它应该是在市场长期发育和消费者认同接受基础上逐渐形成的,以政府名义评选名牌是在用政府的公信力去为某些产品的质量和信誉提供担保,这会有很大的风险,一旦出现问题会严重损害政府的形象和声誉,而且涉及一系列责任问题。”
 
“三鹿事件”再次暴露出国家免检制度的根本性缺陷。9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决定从即日起,停止所有食品类生产企业获得的国家免检产品资格,相关企业要立即停止其国家免检资格的相关宣传活动,其生产的产品和印制在包装上已使用的国家免检标志不再有效。
 
“看似这是质检部门负责任的举措,但这恰恰说明了免检制度的混乱状况。现在停掉了,当初为什么要给它?停掉了就意味着政府的责任尽到了吗?停掉企业免检资格,并不能代替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周泽说。
 
免检制度纵容奸商违法
 
让众多企业趋之若鹜、竞相争取的“免检产品”称号,仿佛就是一道免死金牌。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对一部分经过国家质检总局自行认定的某些产品免于国家、省、市、县各级质量监督检查。同时,国家质检总局的《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中国名牌产品在有效期内,免于各级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对符合出口免检有关规定的,依法优先予以免检。
 
周泽表示,免检产品和中国名牌产品的认定,是以政府监管部门的信誉为部分企业的产品质量作出担保的违法行为,这些免检和名牌证书被获奖企业广泛应用于广告宣传和营销活动中,不仅成为企业违反《广告法》的直接动因,成为企业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挡箭牌,也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品质量安全埋下巨大隐患。
 
对国家免检和中国名牌的弊端,法律界早有认识。早在2005年,北京律师张显峰及一批著名法学专家、经济学家即多次提出批评和质疑。直至今日,国家质检总局担保质量的国家免检、中国名牌——三鹿婴幼儿奶粉,却成为成千上万无辜婴儿生命健康的杀手。而且三聚氰胺问题已经波及伊利、蒙牛、圣元、雅士利等22个厂家69批次产品。“这些被检出三聚氰氨的奶粉产品有几个不是质检总局评选的中国名牌和免检产品?”周泽认为,质检部门日常忙于抓各种行政许可,给企业办证收费,疏于日常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查,在这一事件中难辞其咎。
 
“伊利、蒙牛都出问题了,这本身说明了添加三聚氰胺已经是行业的潜规则了,只不过技术含量在提高而已。”周泽认为,免检制度纵容了部分企业疏于管理甚至是心存侥幸作出违法行为。“产品里面应该有什么,不应该有什么,生产者应该比谁都清楚。这是企业的公共精神和公共道德问题。三鹿事件曝光后,三聚氰胺立刻在中国奶业中消失了,这说明根本问题并不出在检测技术上。”
 
“食品生产企业如果单方面不计手段和后果去追求经济效益,而不是对人民的生命健康负责的话,这是很悲哀的一件事情。这就是奸商。即便它有‘500强企业’和‘中国名牌’光环的笼罩。”周泽说:“三鹿的沦陷就是商业道德缺失必然要付出的代价。”
 
哪些人应负法律后果
 
9月15日上午,河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已有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批捕,并公开其身份和造假事实。舆论引导被进一步从三鹿集团转向所谓“不法奶农”。
 
对此,周泽表示十分关切,“现在需要警惕的是简单地把责任推给奶农”。他认为,“不法奶农”的出现,并不必然导致三鹿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无论奶农怎么养牛、产奶,他送来的原奶首先企业应该检测,企业在进厂这一关就应该负责把握原料质量。如果奶农添加了三聚氰胺,最多是对三鹿的违约行为,三鹿通过检测完全可以拒收不合格原料。如果把责任强加给‘不法奶农’,将使事情本末倒置。”
 
哪些人应该为三鹿毒奶粉事件负法律上的责任?周泽认为,真正的问题出在厂家。首先,如果查明企业自己添加三聚氰胺,就构成犯罪行为,经营者难辞其咎。其次,负责对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的人,由于监管不到位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也有渎职、失职和玩忽职守的刑责。
 
三鹿事件最终的处理必然走向行业重新整治。周泽认为,政府一次公开处理这么多问题产品,勇气值得赞赏。虽然这样会对乳制品行业产生较大冲击,但只有本着对老百姓生命健康负责的态度来对待这个问题,公布信息,才有利于问题的最终解决。他同时表示,应该以此为契机,彻底反省目前食品安全领域的质检监管的措施手段,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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