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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金”之“大义凛然”……
二十一岁的聂树斌被冤死,二十一年后昭雪!欢呼、哭泣、感谢……
感慨之余,萦绕脑海,始终不知如何表达的情愫是:那个“王书金”!
一个杀人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蛋!
怎么就像吃了迷魂药似的,一口咬定自己是真凶呢?
从2005年被抓到今天,十一年了。
这家伙的表现,怎么都令人在恨的同时,不得不由衷地叹服!
无法称其为英雄,但称得上是一个“拿得起”的男人,
所谓的大丈夫!真爷们。
尤其是网上的这段话:
在2013年二审期间,河北政法委的一个工作组非法接入案件核查,将王书金非法外提,劝王书金“别蹚聂树斌案的浑水”,如果照办会给王书金的家人和孩子办低保。在遭到王书金的拒绝后,工作组人员进行了刑讯逼供,“在卫生间用木板抽打王书金的脚心,照死里打,在讯问室的铁椅子上让王书金坐了半个月之久”。而这些,都没有让王书金屈服——
十一年来,他始终坚称自己就是真凶。以至于在2013年6月王书金案二审第二次开庭的时候,出现了中国司法史乃至世界司法史上都绝无仅有的一幕:
检方力证聂树斌案非王书金所为,
而王书金的辩护方则力证王书金就是真凶……
看案件经过,看王书金的表现,竟然会联想到“白色恐怖”年代的江姐……
当最高法院改判聂树斌无罪,可惜无法“释放”……
为什么会这样呢?
草菅人命……谁之过?
昭雪之日谁之功?
我想默默地向王书金表达由衷地感谢!
感谢他在最后关头作了一件大事!
一件成为中国司法史、甚至人类司法史上“书金”的一行。
不知他的父母为何会给他起这样一个名字?
一个树斌,被冤死。
一个书金,该死没死,却要“大义凛然”去“书金”赴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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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叶随笔 2016/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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