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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友兰论幸福(读书摘记)
冯友兰(1895~1990)在其《中国哲学史》中,通过分析《庄子·逍遥游》得出两种幸福价值观:相对幸福与绝对幸福。
一、相对幸福
自由发展自己的自然本性,即可得到相对幸福。
“万物的自然本性不同,其自然能力也不同。……在它们充分而自由地发挥其自然能力的时候,它们都是同等的幸福。”
大鹏振翅远飞九万里,蜩(蝉)、学鸠飞在大树间,顺其自然,穷尽自己的所能,做真实的自己,各得其乐,同样幸福,
二、绝对幸福
超越事物的普遍区别,超越了自己与世界的区别,“我”与“非我”的区别,从而“无己”,与道合一。这是化境,常人难以企及。至人、圣人、神人。
据此,所以,冯友兰把人生境界细分为四个等级: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一为己,顺着本能和社会风俗习惯;二为己做事;三按道德办事;四是为超乎社会整体之上的宇宙的思考,天人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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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1-8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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