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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根年教授拟招收2名旅游管理博士后

已有 5641 次阅读 2012-5-24 11:18 |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博士后, 教授, 旅游管理

根据研究工作的需要,陕西师范大学孙根年教授拟招收2名旅游管理博士后,
欢迎有志从事旅游管理研究的青年才俊加盟。
研究方向:旅游经济运行与危机管理
招收名额:2名
基金支持:新时期国内旅游抗周期性及经济效应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日韩东盟6国入境我国旅游与进出口贸易的关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基本要求:已获得旅游管理学、产业经济学、经济地理学博士学位,擅长计量经济模型分析。
联系方式:gnsun@snnu.edu.cn
 
有关规定和办法,参见陕西师范大学有关文件
 
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后招收简章

一、招收条件

新近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的人员,均可申请到我校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凡属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在职工作以及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应当提交其委托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工作单位或者所在部队同意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
 
二、申请手续与审批程序

(一) 申请作为我校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应向我校相关博士后流动站或校博管办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后申请表.doc;
2.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后进站审批表.doc;
3.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其他有关的有效证明文件(应届毕业生可先递交申请表,待论文通过答辩后,再递交论文通过答辩证明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 经初审拟考虑接受申请的,我校将通知其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注册并在线填写《博士后申请表》,待我校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在线打印申请表并向我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以下正式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一式四份(包含原件,不要剪贴,重要之处不要涂改,每份均需贴好照片);
2.《专家推荐信》一式四份(由两位本学科领域的博士生导师或相当水平的专家填写,一般其中有一位应是申请人的博士导师;对于留学人员,一般应有一位国外导师或科研项目负责人作为推荐人);
3.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五份(暂未拿到证书者可请学位授予部门出具决定授予学位的书面证明或其已通过论文答辩的决议书复印件,获学位证书后须及时向我校博管办补交证书复印件);
4.培养单位证明或有关用人单位同意做博士后的意见(属于国家统一分配的博士毕业生,须由博士生培养单位的有关主管部门提供书面证明;凡属委托、在职、定向培养和现役军人及其他已有工作分配协议的申请人,须提交原工作单位或有关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本人做博士后的意见,同时注明对其出站后分配去向的意见);
5.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并注明迁出和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名称;回国留学人员出国前已注销国内户口的,需出具户口注销证明,一般由注销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
6.《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在国外的留学人员提交),以及《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意向书》(需请有关部门帮助联系、推荐做博士后时提交,最好再附一些能反映本人前期研究工作情况的论文资料);

(三) 申请与企业合作招收的博士后人员或者以研究项目为依托联合招收的博士后人员,可以向有关企业自荐、推荐。申请手续及审批参照我校及联合招收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 每年5月(讨论4月底前递交的申请材料)和10月(讨论9月底前递交的申请材料),由博士后流动站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申请者的政治思想表现、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已经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考核和评议,有条件的可进行面试或采取其它方式进一步考核。经审核同意接收的,由流动站发给初审通知,待材料齐全后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经陕西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审核后,发给正式录用通知书。本校的博士毕业生不能进入本校同学科(一级学科)的流动站,进入本校不同学科流动站的,从严掌握。

(五) 进站申请获准后,应和合作教授拟定进站日期并报校博管办。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进站,应提前向有关流动站办理请假手续。如无故逾期一个月,学校将不再保留其进站资格。博士后办理进站手续时,应与有关流动站签订工作协议书,规定双方的责任、权利及其它应遵守的事项。
 
三、健康检查

博士后人员进站前应进行健康检查(原毕业分配时的体检证明可作参考)。体检合格者方可与有关流动站签订工作协议书,办理正式报到手续(请准备好三张一寸照片)。
 
四、生活待遇

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的博士后,由学校按其相应的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和福利费。同时发放博士后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0元,按月发放,每月标准为2000元,每年共发10个月。博士后津贴由学校负担,财务部门负责向博士后研究人员发放。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的委托培养、定向培养以及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申请博士后研究工作,工资福利费等由原单位发放,学校只发放博士后津贴,发放标准同前。
 
五、博士后住房

学校免费为博士后提供带家俱等基本生活设施的公寓一套,博士后入住时,收取适量的押金。其使用的水电费、天然气费、暖气费等收费标准与学校教职工相同,由本人负担。
 
六、户口及配偶、子女的随迁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其配偶及未成年的子女可随本人一起流动。博士后配偶如要随迁,可在校内应聘上岗。受聘者,不占所在单位编制,学校为其办理借调手续,博士后所在院(系、中心)及学校人才交流中心要积极协助其找工作,校内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博士后配偶。借调来校的博士后配偶在博士后在站期间,其职称、调资、医疗保险等由原工作单位按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负责办理。从博士后进站之日起,符合流动条件而未随迁,及随迁来校但未在校内应聘上岗的博士后配偶,每月可享受400元的生活费补贴。其子女的入托(师大幼儿园)、入学(师大附小、附中)享受我校教职工子女政策,由学校联系落实。
 
七、陕西师范大学地址
联系地址:西安市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行政楼4层
邮政编码:710062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培养管理科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5310354,85310352;传   真:(029)85310349
附表:1.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后申请表.doc
     2.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后进站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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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后招收简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1394    更新时间:2008-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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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收条件

新近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的人员,均可申请到我校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凡属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在职工作以及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应当提交其委托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工作单位或者所在部队同意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


二、申请手续与审批程序

(一) 申请作为我校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应向我校相关博士后流动站或校博管办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后申请表.doc

2.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后进站审批表.doc;

3.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其他有关的有效证明文件(应届毕业生可先递交申请表,待论文通过答辩后,再递交论文通过答辩证明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 经初审拟考虑接受申请的,我校将通知其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注册并在线填写《博士后申请表》,待我校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在线打印申请表并向我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以下正式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一式四份(包含原件,不要剪贴,重要之处不要涂改,每份均需贴好照片);

2.《专家推荐信》一式四份(由两位本学科领域的博士生导师或相当水平的专家填写,一般其中有一位应是申请人的博士导师;对于留学人员,一般应有一位国外导师或科研项目负责人作为推荐人);

3.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五份(暂未拿到证书者可请学位授予部门出具决定授予学位的书面证明或其已通过论文答辩的决议书复印件,获学位证书后须及时向我校博管办补交证书复印件);

4.培养单位证明或有关用人单位同意做博士后的意见(属于国家统一分配的博士毕业生,须由博士生培养单位的有关主管部门提供书面证明;凡属委托、在职、定向培养和现役军人及其他已有工作分配协议的申请人,须提交原工作单位或有关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本人做博士后的意见,同时注明对其出站后分配去向的意见);

5.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并注明迁出和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名称;回国留学人员出国前已注销国内户口的,需出具户口注销证明,一般由注销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

6.《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在国外的留学人员提交),以及《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意向书》(需请有关部门帮助联系、推荐做博士后时提交,最好再附一些能反映本人前期研究工作情况的论文资料);

(三) 申请与企业合作招收的博士后人员或者以研究项目为依托联合招收的博士后人员,可以向有关企业自荐、推荐。申请手续及审批参照我校及联合招收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 每年5月(讨论4月底前递交的申请材料)和10月(讨论9月底前递交的申请材料),由博士后流动站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申请者的政治思想表现、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已经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考核和评议,有条件的可进行面试或采取其它方式进一步考核。经审核同意接收的,由流动站发给初审通知,待材料齐全后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经陕西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审核后,发给正式录用通知书。本校的博士毕业生不能进入本校同学科(一级学科)的流动站,进入本校不同学科流动站的,从严掌握。

(五) 进站申请获准后,应和合作教授拟定进站日期并报校博管办。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进站,应提前向有关流动站办理请假手续。如无故逾期一个月,学校将不再保留其进站资格。博士后办理进站手续时,应与有关流动站签订工作协议书,规定双方的责任、权利及其它应遵守的事项。


三、健康检查

博士后人员进站前应进行健康检查(原毕业分配时的体检证明可作参考)。体检合格者方可与有关流动站签订工作协议书,办理正式报到手续(请准备好三张一寸照片)。


四、生活待遇

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的博士后,由学校按其相应的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和福利费。同时发放博士后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0元,按月发放,每月标准为2000元,每年共发10个月。博士后津贴由学校负担,财务部门负责向博士后研究人员发放。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的委托培养、定向培养以及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申请博士后研究工作,工资福利费等由原单位发放,学校只发放博士后津贴,发放标准同前。


五、博士后住房

学校免费为博士后提供带家俱等基本生活设施的公寓一套,博士后入住时,收取适量的押金。其使用的水电费、天然气费、暖气费等收费标准与学校教职工相同,由本人负担。


六、户口及配偶、子女的随迁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其配偶及未成年的子女可随本人一起流动。博士后配偶如要随迁,可在校内应聘上岗。受聘者,不占所在单位编制,学校为其办理借调手续,博士后所在院(系、中心)及学校人才交流中心要积极协助其找工作,校内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博士后配偶。借调来校的博士后配偶在博士后在站期间,其职称、调资、医疗保险等由原工作单位按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负责办理。从博士后进站之日起,符合流动条件而未随迁,及随迁来校但未在校内应聘上岗的博士后配偶,每月可享受400元的生活费补贴。其子女的入托(师大幼儿园)、入学(师大附小、附中)享受我校教职工子女政策,由学校联系落实。


七、陕西师范大学地址

联系地址:西安市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行政楼4层

邮政编码:710062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培养管理科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5310354,85310352;传   真:(029)85310349

附表:1.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后申请表.doc

     2.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后进站审批表.doc

地址: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校务楼四层  电子邮件:yjscb@snnu.edu.cn  传真:029-8531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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