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桂华的活动构造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cgh 活动构造,也许就在你身边,也许哪天要了你的命,也许……

博文

打学生是一种教育方式还是一种犯罪? 精选

已有 5073 次阅读 2012-10-26 12:16 |个人分类:杂谈|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教育方式, 体罚, 故意伤害

打学生是一种教育方式还是一种犯罪?

 

网络疯传幼儿园老师虐待学生的事件,可谓不绝于耳。于是乎,科学网那么多老师级的博主在讨论教育大学生和带研究生之余也顺便关怀一下祖国的幼小教育。那些还是学生级别的博主们只能在博文及评论中不断翻开自己悲惨的经历。对于比较老资格的博主来说,可能更习惯与将不用功与惩罚联系,因为他们要求实在是有点高。因此,更认为老师的暴力有可能是恨铁不成钢。

就我自己的经历来说,自己一直算矮子里稍微偏上的,一直还好,没有很多不良回忆。唯一被体罚的一次是小学三年级,上体育课被打了一下下。原因是,全班在操场上站队,老师在训话,我在第一排,看到前面的教室门上玻璃(似乎不一定是玻璃,因为映像中冬天是窗户是透风的,需要学生带稻草过去遮风)反射过来的影子,偏头看了一下,于是遭来横祸。一般时候都是提心吊胆的看同学受尽虐待。

总结自己的经历和博客评论,看来农村的孩子比较笨,遭体罚的比较多,老师的教育理念落后、水平差,老师的手段相对比较暴力。在城市里似乎容忍度要小,老师也更文明。

然而,很有意思的现象是,不管是我自己还是科学网博客中博主的回忆,都有一点,那就是即便过去几十年,自己幼小的时候受到的体罚已然深深刻到记忆的显著位置,甚至影响了后来的学习和生活。也就是说,体罚学生已然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教育方式。可能有的学生变成了好学生,而有的学生只能被体罚磨灭了学习的思绪而只能应付体罚本身了。

从法律上讲,打学生明显是一种伤害、故意伤害,不光在肉体上伤害,更严重的是心里伤害。当幼儿园的幼小心灵对这个世界还没有充分认识的时候,他们收到的虐待可能直接毁掉了他们的一辈子!在法律上。只有自己受到生命威胁才能进行正当防卫的。而幼儿是不太可能对老师构成生命威胁。所以,那些体罚幼儿的老师应该以故意伤害罪受到惩罚。

社会经常把具有教育意义的事情分为两类,一类是正面的,另一类是反面的。老师对学生的体罚可能在老师的下意识里认为是对反面教材的刻意深化,而这种意识的存在也说明这类老师的教育水平是很低级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社会造就了作为社会一分子的老师形成这种教育理念。

个人认为,教育应该是引导,引导学生思考;而不应该是约束,逼迫学生朝某个方向走。这种思想可能有直接影响到教育是填鸭式还是启发式,教育出来的学生有没有自己的思维,又关系到这些学生将来有没有创新能力!

所以总的来看,国外的教育理念似乎比国内要法制、人道一点,大城市的教育又比农村要先进一点。这和现今人才结构似乎也是吻合的。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73355-626317.html

上一篇:元芳说:意大利地震学家何罪之有?
下一篇:其实就是头傻驴
收藏 IP: 75.32.107.*| 热度|

8 葛素红 吴浩宇 迟菲 李宇斌 肖振亚 吕喆 杨月琴 曾新林

该博文允许注册用户评论 请点击登录 评论 (23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7-28 04:14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