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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一年一度报奖的季节,在这三十多年的教学与科研生涯中,也开发了几项新技术,并得到工程化应用,所以,我也就打开报奖申报要求的文件,看一看有没有申报的可能。我看到无论是技术发明类,还是科技进步类,关于支撑材料都强调了近三年经济效益、知识产权及论文著作情况。
作为理论的研究成果,如一项新发现,能被同行比较快地证明验证,三年的时间也许是够了;当然,也有不少验证要等许多年,有时三十年都不够。但要求开发的技术能达到应用程度,并能大规模地推广应用,好象三年时间是远远不够的。很多新技术的应用,从概念与原理的提出,到实验室小试实验,再到现场中试及小规模的工程化应用验证,最后到工程化应用,新技术得到同行的广泛认可,并在市场上大规模地工程化推广应用,往往需要十年,甚至十年以上。
共和国勋章获得者,著名的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偶然发现一株天然杂交水稻,并撰写了第一篇关于杂交水稻的科学论文,论文发表后,又通过十多年的不断寻找及探索,经过失败和挫折的磨炼,才建立杂交水稻的育种方法,开始大规模地推广应用,一直到去年,袁老去世前仍在不断发展和探索他的杂交水稻。
一方面要提倡准备至少坐十年以上冷板凳的甘于寂寞,刻苦钻研精神,另一方面又要求评奖的支撑材料必须是三年内。我知道要求提供三年内材料的初衷可能是为了早出成果,快出成果;同时,更是为了便于评审,支撑材料的时间跨度太大,申报者罗列的材料太多,增加了评审的工作量。但早出成果,快出成果,往往可能有拔苗助长的负面效应,甚至出现一些专门编写材料,年年争取报奖,而不将主要精力放在实际科研及真正地推广应用方面的“报奖专业户”,这样做的效果反而不能鼓励踏踏实实地科研工作作风;申请的支撑材料收集的时间太长,可能材料太多,评审麻烦,但可用限制评审材料的字数,控制代表作的数量来加以控制,用必须是三年内的支撑材料限制显然不合理。
专利奖也只要3年支撑材料也是不合理的,应该奖励那些申请人对自己的技术很自信,连续交了20年的专利保护费,专利保护期到期后,得到社会普通认可,并得到大规模推广应用,成为业界普遍接受的通用技术,那个时候再奖励这项技术的发明人也不算迟。这样做比自吹自擂,自我证明自己的技术有多好更客观公正。
国内的许多部门,协会年年都评奖,奖项五花八门,希望这些所获得的奖项真能经受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对于这些奖项,若能获奖后定期做一个回顾则更好,哪些往年评出的重要获奖技术,哪些真的得到了大规模地工程化应用,并得到业界的普遍认可;哪些是评奖时组织编写了夸大材料,拿到奖后几乎再无实际应用。
奖要自己申报,且支撑材料只能是近三年的,显得太急功近利了。同一个技术,反复报奖是不允许的,但慢功出细活,允许科研人员对自己开发的技术不断完善,也许真的要做到冷板凳坐到十年冷,等到真正取得大规模工程化应用时再报奖,有可能那样做,要比只算近三年的支撑材料获得的奖其含金量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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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2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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