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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华北和齐鲁大地,许多农民世世代代以饮用井水为生,现在常有这些甘甜的井水,在不少地方出现变苦、变色、变味而不能继续饮用的报导。关于地下水被污染了,首先应该怀疑有不法企业存在向地下偷偷注入工业废水,但我们从当地政府或环保部门的回复中,往往都是信誓旦旦地回答:“没有”!当17万平方米的工业废水渗坑出现在离首都北京,北方重镇天津,及新近成立的雄安新区不远的地方,而这样大的渗坑并不是当地主管的环保部门或地方政府发现的,而是一个民间环保组织发现,才引起公众的注意,从而触动了相关政府部门的调查。调查的结果竟然是2个农民的“杰作”。我决不相信二个农民有那么大的能力能制造出那么多的废酸与废液,我也不相信这件事仅仅与这二个农民有关,而没有其它官员与不法企业的责任!
向地下埋危险的化学品,这种恶劣污染环境事件也不仅仅是我国独有,上世纪70年代,美国也发生过“爱河污染事件”。美国的“爱河污染事件”是美国的一家化学公司,在有防渗层的叫爱河的河床上用铁桶放置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品废料,并用泥土将这些废料填埋起来。几十年以后,该化学品公司将这块土地以象征性1美元的价格卖给当地社区,且在卖地的合约里还声明了地下埋有化学品。当地社区在这块埋有化学品的土地上,建了小学和居民点。由于铁桶在长时间贮存过程中的腐蚀,化学品从铁桶中漏出,导致土壤与地下水的污染,使当地的居民有人发生皮肤过敏等中毒现象。事件报导后,前后花了数亿美金,用了十多年时间,才将这个地区的地下污染慢慢清除。
几年前,在广州周边地区,也有几个小型电镀厂找过我,希望能找到既省钱,又能环保过关的废水处理方法。当我们提出处理方案后,他们往往会觉得太贵了,并讲,他们小电镀厂,生产产品就赚一点点辛苦费,若废水处理,废气处理要花这么多钱,那就几乎没有钱赚了。我告诉他们,现在偷偷地污染环境生产,可能会赚一点钱,但环境被破坏了,将来要修复这些污染的环境,将你们这么多年来所赚的钱全部都吐回来,都不可能修复的。若赚的所谓辛苦钱,是靠牺牲环境,压榨工人的工资而赚取的,这钱还不如不赚!
当年为了搞亚运会,广州希望将市区的一些河道清理淤泥,以更好地解决河水黑臭问题。在清淤过程中,发现某个河道的淤泥中含有高浓度的铬,镍等电镀的重金属污染。那河道的岸边,现在已是高档住宅区与一些党政机关,不可能有电镀企业。查找历史,原来建国初,那区域有小型的军工厂,军工厂有电镀工序,当年的少量电镀废水应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这工厂已关闭几十年了,原来的工厂也已慢慢从许多人的记忆中消失,但清理河道的淤泥,淤泥中的重金属清楚地诉说了几十年前小电镀厂的污染。
发生面积达17万平方米的废水渗坑,不可能短时间生成,它应是多年污染形成的。它是一些黑心的老板只顾自己赚钱,而不顾社会公众利益的结果;也是当地个别领导,在只发展当地的经济,而不保护好当地环境的错误指导思想指导下,或只考核经济发展指标,而没有社会发展的综合指标;甚至有可能拿了这些黑心老板的一些经济利益,故意睁只眼闭只眼,放纵污染的结果。
这个大污染渗坑被发现了,还有多少这样的渗坑,偷埋的危险化学品没有被发现?各地环保局或其它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应该主动地摸底排查,对管理区域内潜在环境污染风险有清澈的了解,不要再等到被民间组织发现了,才跟着应急处理,更不要等到已发生重大的污染事故,甚至引起人员伤亡了,才采取形动。要改变被动的,出现问题后的应急处置,而是要能提前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按照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那些以前污染了环境,或偷埋了危险化学品的黑心老板,即使现在工厂已关闭了,仍逃脱不了应负的责任。若能主动报告相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也许还是相对省钱的补救方法。若心存侥幸,将来真的发生污染事故,应让其付出更加高昂的经济与法律代价。要通过这次巨大废水渗坑的处理处置,让那些以前干过类似坏事的人,拿过不该拿黑钱的人,睡不得觉。与其整天提心吊胆地担心东窗事发,还不如主动报告,清除“定时炸弹”。
对环境污染问题,应采用终身负责制。无论是企业主,还是当地的主管部门,决不能为了眼前的一些蝇头小利,而破坏了赖以生存的环境。坚守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子孙后代,留下一方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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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3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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