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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十一”国庆节,我去了珠海,也去了珠海的海边浴场泡了泡海水,当时就感觉,海水相当的脏,海水中漂浮着许多塑料布,塑料瓶等生活垃圾。
香港方面在海滩上也发现了大量的生活垃圾,他们估计可能是珠海方面有人往海里倒垃圾,但珠海方面查无实据而否认。2016年8月12日,事件终于有了突破,广州南沙海监大队终于捉住一条涉嫌向珠江口倾倒生活垃圾的船只,船上一共载了400吨生活垃圾,且捉了现行,已排了200吨,仍有200吨还没有来得及排海。但对于这样重大的污染刑事案件,本来应该顺藤摸瓜,找出背后的污染企业及相关的违法人员,可这事件似乎就此打住没有下文。
因海洋污染而导致巨大经济损失的报导,网上还时有所闻,2016年9月3日,珠江口某养鱼场,可能因污染导致死鱼达100万斤。
2016年9月12日,在珠江的上游广西境内,竟然有违法分子用船向广西的河沟里排生活垃圾,被群众举报而抓了现行,同样也是一船400吨的生活垃圾。在珠江口向大海偷排生活垃圾,与广西境内向内河偷排生活垃圾的行为,好象没有关链,其实应是相关的,他们都是广西的船。从时间顺序上看,我猜测这些船原来都向珠海口排垃圾的,现在海监监管严格了,这些违法的船就向上游走,居然将污染物排到了上游的河道,甚至排到了离城市自来水取水口很近的位置。这些不法船,干这种违法的勾当已干了多长时间,前后已偷排了多少垃圾?谁应对这起严重的污染事件负责,谁应该支付这笔昂贵的垃圾清理费用,谁应该赔偿因污染而产生的二次损失?我们等待着司法机关的调查结果和媒体进一步地跟踪报导!
无独有偶,在华东地区,最发达的城市上海也出现了4000吨的生活垃圾,被偷运倾到了太湖这样荒唐的违法行径。
想到我们这些整天坐在办公室,不切实际地考虑制定更严格的废水排放标准,想着这标准是COD低于50mg/L,还是低于40mg/L呢,更有甚者,动不动就提出所谓的“零排放”主张,但我国的实际情况呢?这种生活垃圾不经任何处理,直接偷排的现象,就发生在经济发展相对还比较发达的上海与广东,经济不发达地方的情况,大家可以想象还有什么没有底线的污染事件做不出来!
在美国,大部分人开车都能遵守交通法规,是因为他们天生遵纪守法吗?了解美国情况的人就知道,一旦交通违规了,惩罚是相当严厉的,不仅有罚款,第二年的保险费等都大幅度提高,交通违规代价高昂!近年来国内严查酒驾,在大城市酒驾现象也大幅度下降。我国的环保问题,不是现在的标准低,而是我们执法不严,处罚力度不够,从而让那些不法之徒挺而走险!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润,它就保证被到处使用;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我们可以算一算这种偷倒垃圾排海的利润。一般垃圾处置成本一吨通常在80-100元之间,而将垃圾偷排到大海中的成本,只要一些装船费和运输费,一吨的处理成本不会超过20元,即使加上各级不法中间商的盘剥,其利润也远远地超过300%。对这种恶劣的违法行为,只能举起严惩的利剑!该判刑的判刑,不仅刑法上要严惩,经济上,也要罚得这条黑色利益链上的所有人心痛。
相对于我国较严的环保标准,这些没有任何道德底线的违法行为,让那些守法的企业步履艰难,雪上加霜。高标准必然带来高成本,而违法的低成本,使这些违法企业或个人,能拿出大量的金钱腐蚀和拉拢相关的管理人员,对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若对这种没有底线的环境违法行为不严惩,我国的环境就根本没有好转的希望。
与我们一样的研究人员,或相关管理人员,天天坐在办公室,叽叽歪歪地讨论什么进一步提高排放标准,什么必须实现废水和污染物的零排放,在这种没有底线的违法违规行为面前,我们显得多么弱智与天真。必须严厉制止这种以邻为壑的行为,我们目前的重点可能还不是提高排放标准的时候,而是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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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2 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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