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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答辩结束了。祝贺所有的研究生通过答辩,顺利毕业,并送上我的祝福:在即将开始的人生新旅程不忘初心,开创属于自己的新天地。
我既作为答辩委员参加别的老师学生答辩,也参加别的老师对我的学生答辩。
我的想法是,既然学生论文通过导师,评阅,查重把关,到了答辩,通常没有特殊原因都是要过的,但并不意味着走过场。该指出的问题一定要讲清楚,目的是让学生认真修改完善,也给后来的学生做个提醒。过程严,结果通过。至于学生过后是否认同修改,那是他的事情了。
对于个人意见,仅供参考。非学术原则问题我不会为难学生。但有的老师不是这样。他们把答辩作为一种权力,所提意见要求学生必须按照自己的意愿改,否则以不通过要挟学生。这不是答辩委员应有的格局和胸怀。
通常答辩委员会指出学生论文的文字,格式,图表,统计,文献等方面的问题,但我认为这些都不是核心关键问题,不痛不痒。应在立题依据,采用方法,结果分析讨论,论文意义上提出有价值的问题,引起学生和导师反思。这样的答辩才有意义。好的答辩学到别人的思想,让人有所收获,如同被专家醍醐灌顶。
尖锐的意见虽不中听,但细想过后觉得有道理。我欢迎对学生论文提出有见地的意见,闻过则喜,对今后的工作加以改进那是求之不得。然而,有些答辩委员以一己之见,固执地认为必须按他的意见修改,否则不予通过,难免强人所难。如题目的修改,内容的补充,非要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甚至提出,”你的学生论文与我带过的学生相似,为什么不引用我的学生论文(未发表的学位论文)”,我的学生做过的就必须提及,你的学生必须参考我的学生论文。并以抽查可能有问题相胁迫。如此霸道,好像你是正确的,你是权威,冒犯不得。真是让人大跌眼镜。这样的思维和失态会给学生带来什么印象?这不是负责而是强权!
学术观点不同,可以求同存异,而不是零和。论文是导师负责,而不是答辩委员负责。答辩委员提的意见也并非百分百正确,百分百接受。不能越级指导学生,这是对学生导师起码的尊重。
答辩委员手中的权力不是让不让学生过,而是指出论文的问题供学生导师思考。答辩委员在非原则问题上与学生导师产生歧义,不能以不通过相要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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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4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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