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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作者,顾名思义,就是共同贡献了同一篇文章。每位作者都不同程度参与文章的工作。
大学有文理分科。学科特点的不同决定发表文章(作品)的作者署名。很多文科老师以独撰为主或老师带学生。而理科(实验为主)的文章通常多作者完成,很少有老师独撰(综述除外)。
如果大家都坚守诚信,共同作者本应无可厚非,更不会引发争议。
管理部门的评价体系与老师个人利益的密切挂钩是导致共同作者争议的根源。
对于共同的含义,有不同解读。
1.分工协作
一个科研项目,从立项时就是几家合作。每个子项目负责人都有明确的分工。出成果时自然大家都有份。
2.共同做实验,各自提供数据
一篇大文章涉及不同方法,需要联合作战。
3.对文章有实质性贡献
包括学术思想的提出,关键数据的提供,文章撰写,经费提供等。
现实社会中,对共同作者的质疑主要来自以下方面:
1.某些人(领导)明显不在科研第一线,但文章年年有(共同作者)。
2.某些人与文章工作毫不相关。同事最清楚。
3.某些人把文章作为利益交换工具(挂名给领导,学生或亲信,甚至花钱买文章)。
共同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同等贡献满天飞,变为人情作者,与评价考核政策相关。
各自为战与集团作战不同。单兵作战很容易看出真本事,而集团作战为“滥竽充数”者提供了漏洞。
辨别真伪其实并非难事。让滥竽充数者单独出列就可以。只是谁愿意做这个费力不讨好“裁判”?
鼓励大文章,鼓励合作,自然也要鼓励多作者。但“共同”的界限变得越模糊。
有些道理明摆着,牵扯多方利益装糊涂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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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2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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