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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和他人开展科研合作是个微妙的话题。
将来到研究所、企业从事大的科研项目或者工程项目,都涉及很多人一起做事。读研期间在课题组内部完成一项研究,往往也涉及课题组成员之间的合作。我们需要科研合作精神,科研合作也能产生成果,但是课题组之间的科研合作涉及不同的人投入时间、精力和经费,也涉及利益分配(谁成为论文的第一作者,谁成为第二作者,谁成为通讯作者)和协调安排,有可能会产生始料不及的矛盾。
研究生加入课题组之后,需要听从导师的指导和工作安排。一个原则是:未经导师许可,不得私自和其他课题组的人开展科研合作。
首先,课题组相对独立地做科研,除非不同的课题组有合作约定或者联合开展大项目研究。导师作为课题组的负责人,有权决定课题组的研究方向以及是否和别的课题组开展合作。
其次,研究生的时间有限。研究生读研有一定的任务安排,遵循一定的考核要求,即在导师的指导下相对独立地做科研,产生署名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当你把一些时间花在帮助别人做科研时,精力就分散了,对自己的时间安排和科研工作造成影响。对于导师来说,也意味着不能及时推进原本分配给你的课题。
再次,科研合作涉及利益分配。比如:A同学和B同学在一门研究生课上相识。B同学课题组正在研制一种碳纳米管,B同学提出可以“合作一把”,即让A同学在B同学提供的碳纳米管上负载白金纳米颗粒,然后由A同学测试样品的催化性能。这个提议听起来很好,但其实有很多问题需要思考:B同学课题组制备的碳纳米管,是他们新近研发出来的,还没有发表论文,还是根据别人或者自己已经发表的论文重新制备出来?如果是他们新近研发出来,还没有发表论文,那么合作的结果是单独发文,还是合并在一起写论文?而如果B同学只是根据别人的文献把碳纳米管合成出来,那么碳纳米管负载白金并测试催化性能后,这能发表论文吗?论文署名怎么安排?双方的导师是不是共同通讯作者?如果论文发不出来,那是不是A同学测试的结果就成为B同学学位论文的一部分内容?
正确的做法是,当A同学得到B同学发出的合作提议后,把情况告诉自己的导师,由A同学的导师和B同学的导师进行沟通。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A同学所在的课题组有一套仪器,别的课题组有同学也想来用。A同学就偷偷地帮助别的课题组的同学测试了样品。这是不可以的。正确的做法是由别的同学的导师向A同学的导师提出申请。
再比如:A同学所在的课题组掌握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并自编了一个程序。别的课题组的同学也想用这种方法处理数据,他们想获得这个程序。如果A同学偷偷地帮别的课题组的同学分析数据,那么这是导师所不愿意看到的。原因之一是A同学有自己的课题,他帮别人后,自己的精力分散了。原因之二是A同学的导师没有从这件事情上得到任何好处,而自己“吃饭的工具”却被别人拿去了。原因之三是A同学的导师认为:如果教得不好,别人把数据分析错了,反而不好。正确的做法是由别的同学的导师向A同学的导师发出合作申请,由他们去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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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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