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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诗性的年轻人——关于诗人自杀的辩论

已有 3933 次阅读 2015-5-13 08:51 |个人分类:闲思偶得|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按】个性与社会化,永远是我们人类所面对的问题!面对社会化的过程,年轻人,特别具有个性追求的现代年轻人——有才气、爱思考的年轻人,需要我们关注。下面是我与一位诗性的年轻人的微信交谈记录——你年轻吗?你有儿女吗?欢迎一起思考!

【起因】学生诗人王尧,从人大学生宿舍已阅,结束了年仅21岁的生命。对于一个生命的终结不是问题的关键,而关键的是我们活捉着的面对终结生命的认识和态度。为此,以一位在学的诗性学生发生了一段交谈。我无儿无女,我没有肩负教育职责,这为学生也与我没有交情(世俗的),但是我不能漠视“同类”年轻人迷茫。这也许正是我社会化不完全的表现,但我不愿意变成年轻人不愿意看到和厌恶的冷漠。所以,在此破例发布,请见谅。

【朋友推荐】大良老师,关于自杀的理解或许这篇文章是一个比较中肯的回复。(作者景成也是我的挚友和同路人)
【我的回复】
近来,诗人的死,在“诗人”中有许多议论,甚至将诗人的自我了断说的也是那么诗情画意。特别是年轻人,在真诚地面对社会时,我忍不住要说几句。后边就是我与年轻朋友探讨时的留言——我尽管不是诗人,但不要蔑视我的“纯真”,不是老了都滑头,不是想开了就没有纯真!现将我的留言分享于此,与你无用!你可以分享给你纯真的儿女和朋友。
抱歉,你推荐的文章太长,我只能跳跃着读要点,不一定理解全面。
我对自杀的理解,不是对逝者的不敬,而是对生者解释自杀的理由不认同。我曾经多次思考过自杀,甚至是有些渴望,就是现在我也对死亡有种解脱的体验!但是,我绝对不允许自己自杀,我宁愿引诱别人来杀我而不自杀。
我认,再伟大的理由,也不能自杀!否则,就是不负责任——生命不属于我们自己,我们无权处置。社会无耻,正是我们存在的责任和价值。即使像我这样父母都不在世了,我也没有权力提前结束生命而去与父母相聚,更何况父母还健在!?
生,是偶然并不是错误,即使不感激生,也无权自我决定死!在我们抱怨社会世俗的时候,是否想过我们的自私,甚至无耻——为自己承受不了“污浊”而找逃避借口。
面对父母,我们无权自杀!
面对上帝的偶然——道,我们无权改变!
面对污浊,逐利,虚伪的社会和凡夫俗子需要解救或者说需要陪伴,我们无权选择逃避。
此刻,我就没有惧怕死亡的感觉,甚至想起年轻时因病而得来的濒死感觉,还有无限的渴望。就是前几天疼痛后的止疼药带来的安适,也让人留恋。
但是我宁愿被浊浪淹死,也不能原谅自我了断!自杀,就是自我“舒服的追求”,没有半点伟大,即使死前伟大无比。

【朋友的回复】您的想法也很合理,这也代表了很多人的想法,包括我以前所坚持认为的。不过,恕我冒昧,可能我的解释与阐说能力实在欠缺,因为这篇文章几乎涵盖了我所有想表达的内容与依据的理由,其思想点非常密集,我当时读了三遍,或许您再次阅读后,会有一些不同的感受~
【我的回复】一切理论和逻辑,面对生命都是苍白的。能够面对苦难才能体现生命的意义。我与你正好相反,可以说我是从自杀追随者转过来的。
我现在,在面对虚伪的社会,允许自己在隐居山林中饿死,也不允许自杀,因为苦难更可以体现我心灵的高贵。
就这篇文章来说,它勾画和建立的是一种美好的虚幻,就如飘渺的天堂,而当你面对存在时,就会产生一种“合理”的逃避理由。这是一种病,带有传染性,因为它提供的合理性是那么地温馨和舒服。
【朋友回复】就生命本身而言,“苦难可以体现心灵的高贵”是否是对人性的一种苛刻?我们何以要求每个生命都伟大?在我看来,本文恰恰体现的是一种非逻辑、非刻意合乎理性而以一种的“生命性”去面对生命。真正的生命是属己的,每个人面对自己其实是孤独的。我们选择属于自己生命的展现与存在方式,死亡在广义上而言,也是一种呈现的状态。当然,这里并不是完全不考虑家庭、责任等等,但是我们的们社会态度与意识形态是一种无“人称性”的存在,将每个人作为同质化的、无情感的机器去指挥和操动,人与人、与社会异化。谁来关注真正属己的那些情感?
【我的回复】一,我说的“苦难可以体现心灵的高贵”是针对诗人追求纯洁、高贵的心灵而言,自杀不就是将肉体与灵魂剥离?以追求心灵的“伟大和高贵”?!
二,非逻辑恰恰是在面对生命时的“谦卑”,在生命面前一切逻辑都是虚伪的。
三,以生命面对生命的逻辑错误的根本,是忘记“自己对自己的生命没有权力处置”——生是“偶然”或者是“上帝”安排,死也不属于自己。就如同“打碎别人的玻璃娃娃”——尽管你看到或“体味”玻璃娃娃的在尘世中孤独和痛苦,但那不是你的。“所有权”这一法律概念在“以自我为中心”者的心中是没有的,所以才可以肆意妄为,断送不属于自己的生命。
四,根本的区别就在于“生命是否属于自己”的认知。自我归属的本质是自私,只知道“生命的自我属性”而不知道其社会属性,自然也就不会重别人对“这个”生命的权力——父母、上帝,包括社会。
五,社会的“非人性”体验,不仅仅存在自己所处的社会,而是存在于所有的社会。个体与社会本身就是一对矛盾,统一是其相互作用的目的,统一的过程自然是相互作用和改变的过程,个体在改变,变得似乎不是自己,同样社会也在被改变,变的不同与过去。自杀就是逃避与社会的相互作用,逃避被社会改造和改造社会。
六,同质化是社会的必追求——社会化,任何个体融入“一个集体”都必须承受同质化,包括加入一个虚拟的圈或群,包括你与我的辩论,这本身就是相互学习、相互融合,趋于同质。社会是虚无的但其中的个体是真实的。个体之间的作用,个体的独立是统一到更高层次的基础。
好了,希望你慢慢体会,多思考,缓决定,包括对自己的体验的坚守和他人的经验,保持一份独立和冷静,逐步寻找真实的答案。

附两首我的算得上诗的诗:

绕道雁塔去听课
20150508
特意乘车绕道行,慈恩古刹沐晨风。
时晴时雨值初夏,边走边玩忌老成。
莫恋春华夺目艳,当亲夏绿起帷屏。
人生短暂空追忆,四季轮回总有情。

公交开会
20150507
误坐公交雁塔西,回身健步赴约期。
闲云蔽日晨风里,赶路无心取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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