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辑部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发布以后,在期刊出版界,特别是在高校期刊界反映激烈,大家议论纷纷。有的恐慌、有的愤恨、有的观望、有的迷茫、有的惋惜、有的准备逃亡、有的慷慨陈词、也有的漠不关心。我也因此发表了一些看法。同时,在后台,研究会乃至高校主管部门也都没有等闲视之。
在第一时间,中国高校科技期刊研究会,通过网站(www.cujs.com)、QQ群,转发相关文件和大家从不同角度发表的言论。理事长颜帅,也在个人博客(http://blog.sina.com.cn/yersin2727)上发文讨论。中国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也通过邮件收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中国高校科技期刊研究会,借助借乌鲁木齐会议、上海会议的机会,专门安排时间听取大家意见。中国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在哈尔滨培训班上也有安排。
8月22日,教育部社科司徐维凡副司长、出版处田敬诚处长,在北京,借中国期刊学会换届会议期间,专门召集高校期刊界的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和科技期刊研究会的意见。
文科学报研究会和科技期刊研究会,分别将各自收集整理的意见和建议,报送了主管部门。
据我了解,高校期刊编辑部体制改革事宜已经上到主管部门的议程,并且有明确态度:要探讨如何改革,如何改的更有利于发展,而不是质疑和否定。
我认为:改革涉及面广、量大,纷纷扬扬的议论过后,关键是要落实到具体的措施上。为此,主管部门的下一步任务应该是具体在《办法》的框架下——在《办法》允许的或没有明确的范围内,结合高校期刊的性质和定位,拿出具体的改革方案或者说是可选择的方案。其中,明确一些具体的问题——大家关心的具体问题。
因此,现在的任务不是“泛泛而谈”,不是制造氛围,改革大局一定,是大势所趋。我们应该静下心来,思考一下:如何改革才可以:既搞活“经营”,又保持学术发展;既规范出版单位,又不会造成大的动荡。我认为:目前我们讨论的方向有些偏离——对立!对立的原因是:我们自己都没有将学术和出版分开!将学术工作和出版工作混在一起,将个人和编辑部混在一起。《办法》针对的是编辑部体制,或者叫编辑部出版体制,而不是编辑部所承担的全部任务;是确立期刊出版主体,而不是全部编辑部的人员转企!
为此,我建议大家在“出版单位”和“学术组织”,两个方面分别提一些“需要”主管部门明确的问题——出版单位主管部门没有太大的权限,而对于学校如何对待“学术组织”还是有建议权的。
还是提一下有建设性的意见有用,否则,主管部门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来“避免”学术的荒废不是!
刚才有朋友给我通报:中南某省局吹风会透露出“可能推迟到十八大后启动”的讯息。我认为这是早晚的事,不会改变大局。无论以后的人事是否变化,出版单位改革的方向不会变化——因为这是“出版的基本要求”。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71721-6056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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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还有什么可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