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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天害理的欺骗行为!

已有 4207 次阅读 2016-12-22 09:06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伤天害理的欺骗行为!

李连达  李贻奎

      近年来揭发的药物的欺骗行为及临床试验的欺骗行为十分猖獗。国内外都有,而国内更严重。动物试验与临床试验都有,而临床试验更严重。中西药都有,而西药仿制药的临床试验更严重。各行各业都有欺骗行为,而医药界的欺骗行为性质更恶劣,后果更严重,影响更大,不仅对广大人群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甚至会危及成千上万病人的生命安全,带有图财害命、杀人不见血的性质,都是伤天害理极不道德的犯罪行为,必须坚决揭发,依法严惩。

      提起用人做试验(人体试验、临床试验),有人联想到日本731部队的用人作试验,而反对任何人体试验。事实上人体试验有两类:性质、目的及后果完全不同,不应混为一谈。一类是日本731部队用人做试验,以杀人为目的,不仅杀害受试者,更重要的是研制细菌战、毒气弹,杀害成千上万的平民及战士,是极端野蛮、残忍的兽行,必须坚决反对。另一类是以治病救人为目的的人体试验(临床试验),为研制新药或新疗法,提高人群健康水平而进行临床研究,必须用人作试验,是不得已而为之,不能一律禁止。

      用人做试验(人体试验、临床试验)是由少数受试者承担一定风险,换取多数人的安全与健康。没有少数受试者承担风险,就要由成千上万人的病人承担风险,成为受试者。我国过去是无偿的志愿受试者,现在是有偿的自愿受试者,他们都是为了别人的健康而自己甘冒风险,舍己为人的奉献者,都是值得尊重、爱护的奉献者。

为了保护受试者的安全,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首先要经过一系列动物试验初步证实新药(或新疗法)安全有效,经过严格审查,才批准临床试验,再经伦理委员会批准,填写知情同意书,然后才能开始临床试验。在试验过程中要严密监测受试者的情况,采取一切措施保护受试者的安全。尽管如此,由于新药(新疗法)是首次用于大体,仍然不能绝对保险,仍有个别受试者发生不良反应。受试者仍然要承担一定风险,要有献身精神。为了保护多数人的安全,要由少数人承担风险。因此,无论是无偿的志愿受试者或是有偿的自愿受试者,都是值得尊重的舍己为人的奉献者。

近年在临床试验的各个环节,都出现了欺骗行为,甚至形成非法的黑色产业链,剥削受试者,给受试者带来更大的风险,甚至危及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后果。应采取有效措施,切断非法产业链,打击黑把头,确保广大受试者的合法权益及人身安全。坚决打击一切欺骗行为。

临床试验的欺骗行为不仅损害受试者的合法权益,更严重的是损害广大人群,特别是成千上万病人的安全用药,甚至危及生命安全。有些安全性、有效性及质量均不符合要求的药物及假冒伪劣药物,在临床试验中弄虚作假、夸大疗效、隐瞒不良反应、编造数据、欺上瞒下、欺骗各国FDA及主管部门和广大医生、病人。骗得新药证书、唯利是图、骗取不义之财。医药领域的欺骗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影响极坏,必须坚决打击、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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