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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大纲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往往也是学生们最关心的部分,就是最后成绩如何评价。我一般是把成绩评价分为四个部分:第一,课堂出勤和参与讨论,通常占15%-20%;第二,期中考试,25%;第三,期末考试,25%;第四,课程作业和论文,30%-35%。通常的做法是,如果平时有课后作业,那么第四部分就占35%,第一部分占15%,否则,学生只做课程论文的话,第四部分就占30%,第一部分占20%。
既然出勤占了15%-20%的比例,那么上课点名记考勤就是必须的。本科生课堂人多,一定会点名的。研究生课堂人数超过10个,我也点名;不到十个的时候,我环顾一圈,就知道谁来了谁没来,自己记录一下就算了。
第一堂课,我就跟学生讲清楚,上我的课,是可以逃课的,但是有个限度。如果你逃课不到5次,那么你的考勤成绩不会受影响。如果到5次了,那么从第五次开始,每逃课一次,我扣掉你5分,直到把出勤成绩扣完为止。也就是说,如果你逃课8次,基本上考勤成绩就没有了。这意味着,就算你其它方面的表现都很完美,那么你的最高成绩也只能是80分或者85分。我特别声明:我不关心逃课的原因,只要你旷课达到五次,我就开始扣分。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有学生说,我是ROTC(注:全称为Reserve Officers' Training Corps,即所谓预备军官营)的,要是有训练任务,耽误了课,不应该让我负责任吧。我一想,他也有道理。再说,咱也不能跟军队较劲。我这人从善如流,立即修改了政策,说如果你是ROTC的,缺课前事先请假,并拿来训练计划作为书面证明,我就不计你这次缺课。但是,事后再补的,一律无效。
还有一次,有个学生又帮助我进一步完善了上课考勤制度。这个学生来找我说,这门课的时间跟他的工作时间正好冲突,而他又必须修这门课,才能按时毕业。我说你不上课,考勤成绩就没有,扣掉20分,那么理论上你最多拿个B,考虑到你其它方面不可能得到满分,所以你非常可能拿C,如果得个D就更惨了,你还得重修这门课。学生说,我向您老人家保证自学能拿到A,如何?我说你真的这么自信吗?学生说,yes ,sir。我说,那这样好不好?你要能接受,咱就照这么办。
我告诉学生:我可以同意你不来上课,并且不扣你的考勤分数,条件是,第一,比你必须来参加期中和期末考试,而且成绩必须是A。如果你得不到A,我就“依法”扣你的考勤分数。第二,你必须完成课堂论文,并且在指定的时间在课堂宣讲。你接受这个条件吗?
学生想都没想,说:当然接受,谢谢你。
我心想,小伙子你别高兴太早,有你哭的时候。这个学生真的只来过三次,两次考试,一次宣讲论文。令我吃惊的是,他的考试成绩竟然是全班第一,期中期末平均98分(全班平均不到80分)。最后我非常高兴地给了他一个A。
就这样,我的课堂考勤制度,经过不断完善,现在执行起来,严格而简便。每个学期都有数量不等的学生因为缺勤次数超过法定标准而被扣除考勤分数,但从来没有一个人因此到DEAN那里告我的状。因为我事先跟学生们说明了:教学大纲就是你我之间的合同,是合同咱就得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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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4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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