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9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钦定了一个“世界读书日”。日期定在4月23日。之所以定了这么一个不前不后13不靠的日子,据说是因为这一天是塞万提斯和莎士比亚两大文豪的忌日。
以上是玩笑,看客千万不要当真。其实,读书的好处还是很多的,多到数都数不过来。比如,就算不能直接美容,读书也能通过给人高雅的气质而间接实现美容的功效。
头些年经常看到,教授学者们总结一年的读书情况,写成文章,发表在报刊上。另外还有学者推荐书目,用以帮助上进青年掌握治学的门径。每当看见这样的文章,我都会认真读一遍,而且一边读,一边赞叹人家的功力,并一边骂自己,怎么在过去的一年当中就没有读过什么像样的书呢?别误会,我不是说我读过的书不像样。事实上,我书架上值得我精读的学术著作并不少,可是近年来越来越懒惰的我,竟然没有把其中的任何一本从头到尾认真读一遍。
这话是真的,我现在回想过去几年,似乎除了我教书用的教材以外,果真就没有认真地从头到尾好好读过任何一本严肃的学术著作。惭愧!
惭愧之余,我倒是开始真切地怀念自己做学生的时代在教授的高压下被迫读书的日子了。10多年前,我来美国留学。当时是3月份,因为错过了春季入学的时间,只好先旁听一些课。因为是旁听,不必做作业,压力并不大。再说那个时候英语听力还很差,听课也是半懂不懂的,注意力也就不能放到读书上。
夏天的时候,我选修了第一门课,叫《管理经济学》,这是一门技术性比较强的课,一本教材,外加一本习题集,阅读量并不大,我读着吃力,多半是因为自己英文差的缘故。好在咱们老中的数学底子好,做作业的时候并不犯难。这门课我拿了个A,当时自我感觉特别好。
等到秋天,我选了两门课。我想多修一门,导师Don Kash教授跟我说,你刚来,修两门已经不容易了。开始上课,看到两门课的教学大纲之后,我才知道导师的话是多么的英明。两门课都是文科课程,都要求大量的阅读,不仅有大量的期刊论文要读,还有不少专著。我记得一门课列了八种必读书,另一门课列了五种。
记得当时算了一下,平均每一门课要求的阅读量,大致是300页左右。那一门有八本书的课是我导师开的,他不仅要求我们认真阅读,还要求对每一篇阅读的文章和专著,都要做摘要。每周读物的摘要,都要交给他看。这对于我而言,压力非常大。一来自己读书慢,二来写作能力跟不上。开始的几个礼拜,每次交上自己写的摘要,等发回来的时候,都被导师改得满篇红。不用说,是英语语法错误太多了。
导师的那门课叫《科学、技术与公共政策》在礼拜一的晚上。那个学期的每个礼拜天,我几乎都是从下午1点开始就坐在电脑前开始写摘要,通常会熬个通宵,一直工作到第二天上午的6点钟左右才能写完。我跟班上的同学说,我的每个礼拜天都是black Sunday,他们对我寄予了无限的同情。辛苦归辛苦,收获还是不少的。一来是自己有机会认真阅读了几部优秀的学术著作,这对于刚从国内来到美国的我而言,算是大开了眼界。我才发现,原来老外的学术著作跟国内学者的著作风格上有很大的不同。二来,我的英文水平也有较快的提高,一个佐证是导师发回的作业上,红笔的痕迹越来越少了。
另外一门课叫《文化与公共政策》,主讲人是李普塞特教授(Martin Lipset),他是美国科学院的院士,很有名望的大学问家。他倒是不要求我们写摘要,但要求学生在课堂上轮流讲述文献的内容,每个人轮流讲,一学期下来,要轮上两次。平时还好对付,浏览一下本周的阅读文献就可以了。但轮到自己上台讲的时候,就不能掉以轻心了。不仅要精读那些文献,还要提炼要点,加以述评。这对当时的我而言,是非常艰巨的任务。幸好另外一门课慢慢锻炼出来的作摘要的本事帮了我大忙,让我侥幸过关了。
一个学期下来,总算对美国的课堂文化有了切身的了解,同时,也给了我很大的信心。尽管辛苦,但收获还是很大的,尤其是到了期末,看着手里拿着厚厚的一沓自己写成的摘要,居然有些成就感了。接下来的两年,在导师的要求下,我陆续修了不少文科的课程,几乎每次都是铺天盖地的阅读量。尽管还是一样的辛苦,但最苦的第一个学期熬过来了,后面的上课经历中自己所受的压力要小得多了。
等修完所有的课程,准备着手选择研究方向作博士论文的时候,回想自己这几年读过的书籍,不禁感慨系之。这段岁月大约是我个人读书最勤快的日子了。现在看来,那段勤奋读书的日子,在我后来的人生经历中,再也没有重现,恐怕是一去不复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