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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戈鋆实际上是用一篇由我负责解释其中成果的原创性归属的所谓“论文”指控我,这能够成立吗?
驳斥:断章取义。恽教授的意思是说,学生论文既然由它负责,就是他的了,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其实,所谓负责是说导师负责论文的真实性,如果论文涉嫌抄袭,老师可能要负责的。学生固然没有权利拿出去单独发表,但是老师也不能在不知会学生的情况下拿出去发表,毕竟论文是学生和老师合作的结果。
2. 因此,数学专业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从来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论文,而仅仅只是名称中含有“论文”两个字的一个大的作业,通常被称为“学年作业”,现在许多老师在非正式场合还这样称呼它。
驳斥:谁说毕业论文就不是论文了? 有介绍, 有主体,有结论,有参考文献,所有论文有的都有了。至于说“学年作业”,这个说法很少有人提及,恽教授在混淆视听。这种说法是对毕业论文的侮辱。
需要提到的是,本科生也可以做出很好的工作。我的师弟在大四就发表了一篇Phys. Rev. Lett.论文。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每年有很多本科生发表或高或低水平的论文。也有很多学生做出了足够发表的工作。恽教授在欺骗老百姓不知情。
3. 在指导本科毕业论文时,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主要是数学基础知识掌握方面),会让数学基础比较好的学生适当参与自己所研究的课题,以让学生在数学研究方面得到初步训练。通常做法只是让学生去证明一些导师自己不但已经知道结果本身,而且完全知道证明方法的问题,论文完成以后让学生将证明的结果以定理形式连同证明过程写进毕业论文,搞成论文形式。还有一些老师,让学生做自己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但也只限于对于所做的问题,导师已经得到最初阶段的结果以及证明,而且这个阶段的证明比较简单,导师在论文中让学生从头开始做,这样进可攻退可守,学生在论文中真正能够做出自己的东西最好,做不出,也完全有把握帮助学生完成论文,戈鋆的本科毕业论文就是属于这类论文。
驳斥:从恽教授的自白看,他们2007年上半年开始做这个事情,2009年取得关键性进展,后来让Ge来做,但是等Ge毕业后发现Ge做错了(Ge当然不承认,很多读者也不承认,论文在那里明摆着)。由此可见,恽并不是把自己已经完全知道如何证明的东西给Ge来做,而是让Ge尝试做一些自己没有时间做的事情。恽知道这个事情非常繁琐,可能不想自己去做。恽给Ge提供了参考书,他也知道答案就在书本中,但是不等于他知道所有的细节。比如他告诉Ge证明了107中情况,就完全证明了这个定义。有这样的可能,其中100种都是成立的,但是有7种是不成立的。我们假设每一个证明都不难,本科生都可以做,但是要一个人证明107种情况,也不是很容易的事情。这需要很大的耐心和勇气。恽在这个课题做之前只是怀疑这个结论可能是正确的,但是也有可能是错误的。这是完全可能的,事实上恽也无法提供在Ge做之前就知道这个结论是绝对正确的理由。
我推测恽所谓的2009年关键性进展应该是说知道在那本书里找到答案。Ge在其中把107种情况化简为22种,本身就是一个重要的进步(严格来说是关键的一步)。这一点恽也认同,所以在论文种不应该抹杀。恽认为他的某些证明不严谨,这是有可能的,但是基本方向是正确的,这一点不容抹杀。
这里我需要提到一个东西,老师给学生参考教材,并不是说老师就知道了答案。老师非常确定答案就在这个书本中,但是书本那么厚,到底是哪一章节哪一个定理,他未必知道。在很多情况下,老师只知道一个大概思路,但是由于太忙,没有时间照顾每个细节,所以希望学生来做这些繁琐的事情。恽教授认为提供了学生参考书,就等于自己知道所有的解答方法,其实是误导观众的。如果认为自己提供了参考文献,学生就没有贡献,就更加错误了。
4. 如果这本专著是我给你的,那么我连专用工具都给你了,专用方法会想不到吗?
驳斥:前面其实已经提到过。恽给参考书,并且知道大概答案都在这个参考书里面,并不等于恽教授就知道如何证明。否则为什么和学生每周讨论的时候没有看出来,而是要等学生毕业后才看出来呢? 另外,恽如果自己去仔细读书,也许可以想到证明的方法,但是也许就是想不到,这是常有的事情。有些时候,我们丢了东西,无论怎么找都找不到,旁人一看:“不就在你脚下吗”。这样的事情很多。我们需要问的是,恽有时间和耐心像学生一样自己读某个章节吗?
5. 这个逻辑上的大漏洞,自称是厦门大学二年级数学直博生的戈鋆至今仍然看不出,不等于他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在4年前就一定看不出吧?
驳斥:恽教授自己承认,这个问题比想像中的要复杂。可以断定,他在和Ge讨论,并且在帮Ge修改论文的时候,并没有看出来。但是Ge的做法,至少提供了另外一个思路,其实不需要证明107种,只要证明少数几种就可以了。这一点非常关键,也是他们论文最核心的地方。这本身就是贡献,当然这个不完全是Ge的贡献,和恽教授的指点分不开。但是没有Ge,恽教授未必会想到这一点。二者是合作关系。
如果仔细回顾这些工作,其实我们发现,发现107种图其实可以化简,才是整个论文最核心的地方。从这一点来说,Ge的工作不容抹杀,无论他的证明是否完全。当然,在和Ge讨论过程种,恽的指导是必须的,所以才有两人的合作。
6. 如果没有他,换成我指导其他学生,我难道就不能够帮助他推导出来?这些能够算学术贡献吗?
驳斥:这是最无耻的说法。我们看贡献是看谁第一个写出来。确实,这个东西在恽教授的指导下任何一个学生(比如张三)都可能证明出来,但是又能怎样? 如果是张三做出来的,就必须署张三的名字,而不是李四。除非你不找学生,自己独立证明出来,那谁也不会和你争。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所有研究生和博士生都不需要署名了,因为他们一路走过,都是老师手把手教的,他们的工作导师找其他人都可以做出来。一个导师有这样奇怪的想法,让人震惊。
当然,如果恽教授可以拿出自己证明的手稿,证明Ge只是重复了自己的手稿而已。此时,Ge没有理由应该在文章中署名。
7. 计算机论文对作者人数有限制,例如Infocom会议有不成文规定,作者人数不能超过5人,ToN期刊虽然限制不这么严格,但是作者有6人之多,也比较少见了,因此只能够根据贡献大小进行取舍。
驳斥:其实已经有网友指出来了,Infocom允许更多的作者,比如6个或者更多。这是我第一次听说杂志会限制人数。我听说过杂志会限制页数,会限制通讯作者个数,但是为什么会限制合作者个数呢?也许我孤陋寡闻了,但是据我所看到的,无论Infocom还是ToN, 都允许更多的合作者。在粒子物理领域,合作者超过1000人的也大有文章在。真是天下奇闻。这也是恽在欺骗广大老百姓。从逻辑上来说,任何杂志限制合作者个数,都是限制合作。
8. 如果象戈鋆那样沾点边就要在论文中感谢,也得感谢一大堆人。计算机领域论文我实际上读得并不多,在我读过的论文中,感谢中列出什么人好像没看见过,感谢中写的往往只是一大堆基金项目。
驳斥:任何一个杂志都允许感谢别人。别人对一个工作做了帮助,就应该感谢,所有杂志都是如此。于是一个天下奇闻,这是恽在欺骗广大无知的读者。
9. 在指导戈鋆本科毕业论文前一年,我指导戈鋆用同一课题“无线传感网最优覆盖”(但是与他毕业论文完全不同的内容)成功申报了大学生创新性项目,当时他是组长,同时还有其他二位学生参加。虽然他在这个项目中于学术方面所做的贡献也是微不足道的,从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项目研究出发,我让他当了一篇EI与ISTP发表论文的第三作者与另外一篇论文的第一作者。
驳斥:这个工作是Ge等人做的,但是3.9万元钱是怎么回事? 另外一个问题是,既然Ge作为第一作者都没有贡献,那么主要是谁做的? 第二/三作者还是恽自己?这些钱最后谁花了?
恽在Infocom和ToN论文种,在论文完成以后可以想把谁做第一作者就做第一作者,想让谁不挂名就不挂名,想让谁做通讯作者就做通讯作者。在Ge的以前发表的论文中,他没有贡献也可以让他做第一作者,可见恽的论文,包括以前的论文,是何等的没有“节操”。
10. 他稍微钻了几米,遇到石头,打不下去了,你付了他工资(完成毕业论文),他走了。
驳斥:恽教授真的应该退休了,他难道不知道,老师和学生是合作关系,而不是上下级关系,更不是雇佣关系。恽每个月可以领到工资,他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教学生/带学生。这些学生不仅包括研究生也包括本科生。
最后,给Ge支一招。 我是支持他告老师侵权的,但是不应该告他一个,应该连带告这篇论文的合作者,包括OSU的Dong Xuan,因为Dong Xuan也涉嫌抄袭/剽窃和学术不端。很多老师可能从本能会支持恽,也许是怕损害自己的利益, 但是在美国,可不是这样。美国的标准比中国的简单得多,无论Dong Xuan是否看过Ge得论文,他的合作者如果涉嫌学术欺诈/剽窃等问题,Dong Xuan也不能什么事情都没有的。何况这篇文章OSU是第一单位,所以OSU应该是最大的受益者以及被告对象。如果这个事情成立,Dong Xuan可能无法在OSU立足了。
我希望这个事情可以让中国的学术界更加纯粹,更加规范起来。比如我们热心的读者可以写信给OSU的系主任或者写给IEEE的编辑,让他们调查这个事情。我们可以借这个机会让中国学术界惊醒,从而建立正确的师生关系:老师和学生是合作,而不是附庸关系。我们姑且叫这个事情为苏州大学恽教授学术丑闻。
参考:http://blog.sciencenet.cn/blog-1409179-7970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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