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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诺奖发布的季节,特别是中国人首次获得科学奖的喜庆时刻,讲一桩没准与之相关的诺奖过去的故事。
1921年,外科医生班廷(Banting)拜访了多伦多大学医学院生理学教授麦克劳德(Macleod),希望借用其实验室分离狗的胰脏提取物。麦克劳德最终被说服,在其去苏格兰度暑假之前,提供给班廷10只狗和两名医学院学生,贝斯特(Best)和诺布乐(Noble)。班廷只需要一名助手,于是贝斯特和诺布乐投掷硬币决定去留,贝斯特胜出。贝斯特进入医学院前拥有多伦多大学生理生化的本科学位,本科期间还曾被征召入伍,加入加拿大坦克旅,一战结束后才完成的本科学业,进入医学院。
在麦克劳德离开的1921年三个月的暑假中,班廷和贝斯特开始了胰脏提取物的纯化和药效学研究。实验磕磕绊绊地进行,麦克劳德意识到班廷缺乏足够的生理生化知识,时而给予指导和建议;特别是当年12月,麦克劳德指派生化学家考力普(Collip)加入班廷的研究。1922年1月,班廷和贝斯特将尚未充分纯化的胰脏提取物注射于14岁的糖尿病患者汤普森(Thompson),引起了严重的过敏反应。终于,考力普纯化胰岛素成功,胰岛素的治疗作用得到证实。随后,班廷、贝斯特、考力普作为共同发明人申请了专利,多伦多大学拥有专利权。
次年,诺贝尔奖委员会授予班廷和麦克劳德诺贝尔医学生理学奖,表彰其对胰岛素治疗糖尿病的研究,也许因为人数上的规定,忽略了贝斯特和考力普的贡献。为了祢补诺奖评审的缺憾,班廷和麦克劳德分别将自己的奖金各自对半分于贝斯特和考力普。非但如此,多伦多大学后来还成立了班廷-贝斯特研究所,这一机构存在至今。
故事讲完了,进一步评论多半画蛇添足,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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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2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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