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读到武夷山老师发的博文“制度是个大筐”,里面提到”人性“的问题,有所感触,也写点自己的想法。
“人性”到底是善的?还是恶的?这是个争论了数千年的问题。东方的”孟子“,西方的”柏拉图“等都有专门的论述。至今仍然是不同的人持有不同的观点。我个人认为人性兼有“善”与“恶”。借鉴西方的一个比方,人兼有“神性”与“兽性”。有的人身上“善”比“恶“多,有的人身上”恶“比”善“多;同样一个人在不同的时期,也往往表现出不同的”善”“恶”倾向。
简单地讨论“人性的善恶“问题没有多大的意义。但当我们考虑到制度的建设时,这个问题就显得十分关键了。因为人性决定了人的行为,而制度恰恰是规范人的行为的。当我们假定人性本善(比如我们对圣人的理解)时,制度就会宽松一些,如果假定人性本恶(比如西方的原罪思想)时,制度就会严格一些。
反过来,从人的行为,也可以推断人性。人性的善恶问题不是简单的假定,而是可以通过具体的事例进行验证的、修订的。我们近期不断遇到的学术不端行为、食品造假等问题对人性恶的一面暴露无疑,而身边发生的许多互相帮助的事情,又让我们看到了人性善的一面。
“人性”到底是善的?还是恶的?这个问题是必须面对的问题。台湾圣严法师的”面对它、接受它、处理它、放下它“对这个问题同样适用。
当我们制定制度时,必须结合人性这个问题来考虑:这个制度是针对什么人的?这群人目前的”人性善恶“是怎样的?不仅如此,在制度执行的过程中,还需要不断根据效果进行修订。否则这个制度就是空中楼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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