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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简繁汉字”的优劣之争问题,建议按照“简繁併存,用者自选” 原则处理。也就是规定在汉语字典里把简体与对应的繁体字併列;在书写及印刷排版等实践中,让使用者自行选择用简或繁体的字。这样处理,相当于认可汉字发展历史上,在二十世纪下半叶突然增加的约2000个同音同义异型字。同时,按照“简繁併存,用者自选” 原则处理,不仅使简与繁体字各自的优点得以保留;通过实践,也可以剃除其各自的缺点。这样,在世界各地华人社会里,必将彻底消除有关简繁汉字优劣的长期之争。让实践而非意识确立简繁汉字自身的地位与存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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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0-26 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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