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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预报的基本定律

已有 7086 次阅读 2012-6-2 10:32 |个人分类:地震|系统分类:科普集锦| 地震, 概率

  1. 历史地震频率决定未来地震概率。

  2. 大地震的频率采用古登堡—里克特公式估算。
  古登堡—里克特公式:log10(地震频率) = 常数a - 常数b ×  震级 【6月15日注:公式本来写错了,现改过来了。但相关帖子EXCEL计算都没问题。】
  用地震目录拟合常数a和b。常数b一般在0.8到1.1之间。

  3. 一次3级以上的地震(震级M1)发生之后,方圆10公里内、72小时内发生更大地震的概率是6%。
  根据常数b,可以确定“更大地震”中破坏性地震(震级M2以上)的概率:
  P(M>M2) = 6% × 10^(-b × (M2 - M1))

  4. 一切“宏观前兆”、“微观前兆”、[鸡飞狗跳、]民科乱报、砖家辟谣,均不影响地震发生的概率,即
  p(地震|前兆) = p(地震)。

  进行地震概率预测、或者检验地震预报,精髓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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