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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网易新闻中看到这个,联想到前几天看到受害女孩男友做的视频,不觉感慨良多。
先后七次在校内猥亵女生,最后一次欲望得不到满足时,将其残忍的杀掉!何等的败类,跟他活在同一片天空下,我都感觉到是自己的耻辱,一个花样年纪的女孩子,本该享受属于他的美好一切,然而含冤死于一个社会败类的手中。
【法院回应】这起案件造成被害人被杀致死的残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达到了判处死刑的标准。但被告人有投案自首情节,根据刑法第67条,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考虑到被告人是一名22岁的年轻人,受性冲动影响实施犯罪,考虑到被害人“有激烈反抗行为,才导致被告杀人”,如果司法机关每每下重手,对愿意接受惩罚的人也是个打击。好吧,这样的回应让我很无语,我只想说,如果“重判虐杀少女嫌犯会打击自首者”为理由就可以轻判,那是不是所有人犯罪后去自首就可以达到减刑甚至免刑的目的呢。是不是女孩子在遇到这种变态猥亵的时候,去坦然接受?假使去反抗,不但会没命,可能也不会给自己一个公平的答复?!
http://www.56.com/u64/v_Njg1MTI5ODE.html/880831_liuked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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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0-19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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