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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级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正在进行,网上有老师吐槽曾经信誓旦旦非您不报的学生最后离Ta而去,有的会通报一声,有的连知会一声都没有就不知所踪。对此有人愤慨、有人不以为然、有人觉得正常。我,一声叹息:人谋求最大利益是正常的,你利己是正当的,我又何须对你担什么责呢?
前几天和一个“老板”同学小聚,谈到现在的年轻雇员,说不敢批评,说的重了保不定撂下挑子就走了。年轻人的“面子”不能伤,那责任呢?
2014年前,推免研究生获得推免资格后,推荐学校决定有权决定学生去向(留本校还是推荐到外校),2014年后;推免研究生获得推免资格后,推荐学校无权干涉学生去向,而且一个学生可以同时选报2个学校,在一个学校同时联系多个导师更是司空见惯。表面上,制度充分保障了学生的“权益”,实际上掏空了普通高校的发展根基,助长了组织性的急功近利。
2015年前,研究生调剂只能一个单位接一个单位顺序进行。现在一个考生可以同时向3个单位申请调剂,“一女多嫁”就是这么出来的。
毫无责任感的精致利己主义者是如何产生的?不是高校教师培养的,是制度设计缺陷诱导出来的。我常想:以制度设计者的学识与聪慧,绝不可能预见不到这一结果。既然如此,那似乎就只有一种可能:有意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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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1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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