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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化工厂雇4人偷埋危废当场中毒身亡,一条狗也被毒死,这个新闻看得实在心惊胆战。去年10月21日,张某、陈某、窦某、路某4人在章丘租赁的废弃院内偷偷排放废碱液,结果4人当场中毒身亡。一死者的妻子哭着拨打110报警,称自己的丈夫和另外3名男子死亡,才让这件污染事件被发现。经查,当天死者在此处非法倾倒废碱液,而此处以前则已经排放了大量废酸,排入的碱和已排入的废酸发生化学反应,4人因吸入过量有毒挥发气体中毒身亡,旁边有一条狗也当场中毒死了。
查看一下以前的新闻,环保部曾经有过“山东淄博开展集中排查整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报道,是去年12月的时候,此次专项行动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31日。而此案涉事企业主要是山东的,所以还有报道山东省开展排查整治非法排放危险废物专项行动。该专项行动2015年11月20日启动,将持续到今年3月底。基本可以确定这些专项行动与这个污染事件有关,因为涉事企业以山东省为主,除案发时查到的废料所在企业山东省淄博市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外,被点名的还有日照市山东弘聚新能源有限公司、济宁市山东万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滨州市利丰达生物科技公司、东营市山东麟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而这个污染事件现在才被报道,大概是因为警方宣布此案已经告破,有10名企业相关负责人被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或执行逮捕,案件累计对25名涉案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12人已被批准逮捕,3人在逃。
其实,看新闻可知,此案被发现纯属偶然,如果不是死了人,天知道这些污染什么时候才会被发现,那么,究竟还有多少企业在干着相同的事情而没有被发现呢?看到相关的报道其实一点也没有污染被发现、罪犯被处理的高兴,特别是那些关于“专项行动”的报道,看了反而更有一种担忧,两个专项行动一个已经在去年年底结束了,另一个到今年3月也将结束,那么,专项行动之后呢?其实看看各类被报道的事故,几乎每次重大事故后都有此类“专项行动”,无论是矿难、泥石流、跨桥事故、污染事故、火灾等等,可“专项行动”究竟减少了多少这样的事故?本来如安全、环保这样的事情都应该有专门的部门和专门的规程,是需要通过长效管理机制来实现的,我的理解,所谓“专项行动”或许更多是摆一个姿态而已。有多少企业因为太熟悉这种“专项行动”的套路了,所以在风头上避一避,风头一过就照旧。
更让人无语的是,《刑法》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样的量刑实在是太轻了,那些已经批准逮捕和执行逮捕的嫌疑犯,到顶也只不过判7年而已,那4个倒霉的民工是已经死了,否则,我猜将是他们被判得最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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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6 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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