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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图情界期刊对发现的一稿两投、抄袭剽窃行为出以重拳了!在《大学图书馆学报》的官网上,分别在5月31日、6月1日刊登了两则声明,公开点名对相关作者作出处理。其中“《大学图书馆学报》和《中国图书馆学报》关于处理吴民祥一稿两投、一稿两发的联合声明”,揭露了浙江师范大学吴民祥把两篇内容高度重合的文章分别投给《大学图书馆学报》和《中国图书馆学报》,两刊都在2015年第3期发表了。种种迹象表明这个行为属于蓄意一稿两投、一稿两发,所以两刊分别网站和最近一期刊物上发表声明,公示吴民祥的学术不端行为,同时将其列入黑名单,表明今后不再发表此人的论文。
“《大学图书馆学报》编辑部对田军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决定”,揭露了西安航空学院图书馆田军在《图书馆学研究》2015年第7期发表的一篇文章与《大学图书馆学报》2015年第2期的一篇文章高度相似,属于抄袭、剽窃别人的学术成果,而且在参考文献中都没有显示《大学图书馆学报》的论文。所以决定将田军列入黑名单,今后不再发表该作者的论文,并在编辑部的网站、最近一期刊物上发布此决定,公告其学术不端行为。同时也将此决定寄送给受到损害的《图书馆学研究》编辑部。
看到这两个公告,感觉真应该为图情期刊这样的举动点个赞。其实,类似的行为,相信其他期刊上也会有,但这样公开点名、公示的情况还不多见,而学术风气的树立就应该通过这样的方法,让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人付出代价。
《大学图书馆学报》和《中国图书馆学报》是图书馆学界的两个顶尖期刊,在浙江大学的一、二级期刊名录中都属于一级期刊,其中《中国图书馆学报》还被列为权威期刊。据说浙江省许多高校都用浙江大学的这个目录为蓝本作为教师考评的依据,这大概也是浙师大那个老师在文章被两个期刊都录用后舍不得放弃其中一篇的原因吧?不过想想也觉得这个行为太傻了,即便改个标题,其内容的雷同还是一目了然的,何况现在的论文都通过数据库公开的,指望侥幸不被发现实在是要不得的心理。即便不是这么快被发现,日后难道就能保证不付出更沉重规定代价吗?如果所有的期刊都这么做,相信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风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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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8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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