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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教育部以教师〔2014〕10号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被称为“红七条”,列出高校教师禁止的七种行为。此后因违反这个“红七条”而受到处分的,最引人注目的可算厦大和川美两个都与违反“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这条规定的事件了。
“红七条”发布没几天,川美的副教授王小箭便被人曝光在学校外的餐馆内和两名女生吃饭时对女生进行性骚扰,成为媒体曝光的第一个踩红线的人。事件发生后,四川美术学院立即展开了调查,并于10月11日发布关于对退休教师王小箭违反教师行为规范调查处理的情况通报。通报中指出,王小箭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国家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和学校有关教师师德师风的基本要求和行为准则,造成了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败坏了教师声誉,损害了学校形象,之后禁止其参加学校任何教学、科研和学术活动,并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降低其退休待遇。
此后,王小箭也通过学校发致歉信:“2014年10月10日晚,网上发表的图片情况属实,我本人酒后的失当行为是错误的,对此给当事人的伤害和对学校的影响深表歉意,就此说声对不起,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件。”王小箭副教授的事情犯在这个时间点上,可说是撞枪口上了,所以处理得很是雷厉风行,“禁止参加学校任何教学、科研和学术活动”的处分对于一个意见退休的教师其实算不得什么,不过降低其退休待遇的处分却是实实在在的,只是不知道实际究竟降低了多少?但这个处分不能说不严厉了。
虽作了致歉,但后来王小箭表示,他并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他认为这件事是一个“泛师德问题”。因他现在已经退休,不再算老师,只是仍然承担带研究生的工作;而这两个女生虽是四川美院的学生,但不是他的研究生,不算是他的学生,他没有权力迫使她们做什么,所以跟师德无关。他自称当时没有喝醉酒,记得亲过女生的脸和手,但这是正常交流。王小箭表示,学校找他了解过情况,他也是上述表态,他希望这件事到他为止,“我一个人担着,不要伤害那两个姑娘。”这几天,朋友圈中的力挺之声也见诸报道。
不过,相比王小箭副教授,厦大的博士生导师吴春明教授可用“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来形容,三个多月前的事情虽然一波三折,但看后来的发展趋势大有不了了之的迹象,如果没有教育部出台的“红七条”,估计也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在媒体的穷追猛打下,加上有新的爆料,终于厦门大学发布消息,认定其与一名女研究生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对另一名女研究生有性骚扰行为。因吴春明严重违背作为一名教师应有的基本职业道德和操守,败坏了师德师风,严重损害了教师队伍整体形象和职业声誉,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损害,产生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学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吴春明开除党籍、撤销教师资格的处分。
这两件事情放在一起倒有不少可以对比的地方,一个是两天便给出了处分,一个却历时三个多月的调查,一个降薪,一个撤销教师资格。不过却反映出教育部“红七条”的不足,即只有原则性意见,没有具体如何进行处分的规定,同样的事情在处罚上可能有很大差别。从两个事件的性质看,我认为吴春明事件恶劣得多,许多证据表明这是个对学生抱有明显色心的教师,不管学生出于什么原因让他得了手,他的指向很明确,就是想与学生发生两性关系,而他还是有家有室的。王小箭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发现他有这样的企图,况且一个退休的单身老男人,即便要追求年轻许多的女学生似乎也不能说他什么,这不还有杨振宁的例子呢吗?
就“红七条”的规定看,吴春明是可以用“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明确对应的,而王小箭只能对应“对学生实施性骚扰”,只是什么是性骚扰,目前在法律上都没有明确的解释。教师与女学生之间种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有的时候真的很难界定,特别是许多时候,受害者会保持沉默。而目前我们看到的案例,还是在媒体和舆论压力下学校进行的处理,在我看来,不管怎么处理,都可看作是学校应对媒体和网络舆情的一种应对策略,那就难免学校出于种种考虑或从轻或从重处罚。什么时候学校能自觉革自己的命对相关行为主动处理,对于类似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才会对教师有更大的制约力,而其实许多原本就触犯了法律的行为,倒不如用法律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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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4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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