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武夷山博主的博文“
管理过度:全世界的普遍问题”不觉触发许多感想,我们谁没有遇到因为缺一个章或缺一个签字被管理部门断然拒绝灰溜溜出门的经历,又谁没有被管理部门从一个地方支到另一个地方经受“层层把关”的经历呢?管理的确在大多数时候是一个让无序变得有序的过程,但现实中却在许多时候演变成“弄权”和“弄钱”的把戏。曾经看到关于设立“馒头办”、“烟花办”的报道,便是借机增加机构的典型,难道不设这个机构就不能管好馒头和烟花了吗?前两天看到关于中国经济50人论坛2013年年会的报道,又有专家提出要设立体制改革工作班子,或成立“国家改革委员会”,由总书记或者总理来当主任,启动改革的“顶层设计”,也可谓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处。
但正如武夷山博主所说,管理过度问题严重的同时,管理缺位现象也非常严重。这几天,关于浙江有企业家出20万请温州瑞安市环保局长下河游泳的新闻引起热议,昨天又有一人抬价至30万,邀请温州市苍南县环保局局长下河游泳。但环保局的反馈却说:环保局主要是负责工业垃圾,由于这条河流主要污染物是生活垃圾,因此,在法律上来讲,环保局并不存在这样的职能,责任不在环保局。言下之意,生活垃圾应该是环卫部门管。但环卫部门也同样可以说:我们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地面垃圾的清扫和处理,水系的垃圾不归我们管。其实,类似这样的管理缺位比比皆是。以前还曾经看到关于小贩与城管玩“猫捉老鼠”游戏的故事:城管以某条道路或某座桥为界,这边是甲城管管理,那边是乙城管管理,小贩便在交界处摆摊,见甲城管来便到乙的地盘,见到乙城管又转到甲的地盘,城管竟让他两边游走无可奈何,小贩则在管理的夹缝中如鱼得水。
想来管理过度和管理缺位真的是密不可分的。管理过度往往以管理缺位为理由论证管理的必要性,看,馒头没人管,所以要设一个馒头办,温州大概也需要弄一个环境污染与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办公室。如此思维模式下,也难怪我们的机构越来越庞大,却总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发现:此时没有一个部门能对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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