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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一派出所的官方微博最近发布一个乞讨排行榜,对常在地铁中乞讨的人进行了排名,此举引起争议。有人认为乞丐盘踞地铁钱,确实影响市容和市民的安全出行;也有人称,穷人行乞系生活所迫,何必为难他们。此事媒体评论很多,我却突然想到去年被炒的很热的“图书馆向乞丐开放”之事。
从2003年起,杭州市图书馆就开始实行对所有读者免费开放,包括乞丐和拾荒者,图书馆对这些特殊读者的唯一要求,就是把手洗干净再阅读。这一举措推行以来,一直引起一些读者的不满。“我无权拒绝他们入内读书,但您有权选择离开。”杭州市图书馆馆长楮树青的这句话在微博上被转发了数千次,杭图和楮树青馆长一时成为图书馆和图书馆馆长的标杆。不过后许多公共图书馆都有说明,向所有人免费开放早已在大多数公共实现,并非杭图首开先河,这也是公共图书馆的服务理念。记得当时在新浪的图情博客圈也热闹了一阵。曾有图书馆员提出:图书馆有相应规章制度,衣冠不整和穿拖鞋都不允许进入,如何能允许乞丐进入,但获得了比较多的批评。
俺认为,“图书馆向乞丐开放”是个伪命题。所谓乞丐,只有在他行乞的时候才能认定。一个人如果曾经行乞就被叫作乞丐,就如一个人曾经有过偷窃行为便被叫作小偷一样是不对的,所以媒体大炒图书馆向乞丐开放,其实便是把曾经行乞过的人叫作乞丐,本身就有贬低这些人的人格之嫌。还有一种,人们可以把“以行乞为生”的人称为乞丐,问题是这样的乞丐没有工作证也没有上岗证,图书馆无从认定。所以图书馆如能认定某人是乞丐,只有这个人正在行乞,那么对于这样的人,图书馆肯定不可能允许他们进入。所以,其实根本不存在“图书馆向乞丐开放”,真要让乞丐进去打扰正常阅读的读者,还对投诉的读者说“您有权选择离开”,一定会被业内的人批判。那么,图书馆无非是对那些衣着不怎么整洁,看上去象生活在比较底层的农民工或拾荒者开放而已,也不排除其中包括曾经行乞或以行乞为生者,但他们进入图书馆只能是阅读或休息或利用图书馆向公众开放的设施,如音响、电脑等。
可见,任何事情我们还是有必要从多个角度思考一下。记得当初楮树青馆长成了媒体访问的红人,他也借机向公众大大的宣传了“图书馆向所有读者免费开放”的理念,还多次说明国内许多公共图书馆早就这么做了,并非仅杭州图书馆才如此,并宣传了许多图书馆的新面貌和新服务,可说是图书馆较少的一个成功营销和宣传的案例。不过我一直认为,他本来也应该借机还宣传一下图书馆的规章制度,要纠正一下“乞丐可以进入”的观念。因为,图书馆是一个传播知识的文明场所,虽然对什么人可以进入是零门槛的,但进入其中却必须约束自己的行为,诸如乞讨、偷窃、随地吐痰等等行为是绝对禁止的,这才更符合图书馆人的职业特点。现在想想,当初自己没有就这个观点写一篇博文,大概也是怕引火烧身,今天就借题发挥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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