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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角
英语角,英文当然就是English corner,中文意思就是一个讲英语的角落。在大学里,举办时间多在周末,通常是在一个比较隐蔽的位置,要么一片松林里,要么在一个人烟稀少的建筑的拐角处,而且时间一般是从傍晚开始。为什么对时间,地点有这么特殊的要求呢?原因很简单,因为晚上,黑灯瞎火的,又在树荫底下,每个人彼此之间讲英语的距离一般都要控制在两米左右,效果就是彼此谁也看不清谁的脸最好,这样心里感觉比较安全,不会有暧昧的嫌疑,尤其是一个男生跟一个女生讲英语的时候。这种情况下,要是女生有男朋友陪着(其实是保护),就更要注意尺度问题,因为男朋友的表情会有不正常变化,哭笑不得。
主要参加人员有两类人,一类是是对英语口语,听力有着天然的优势,简单地说就是英语讲得不错的同学。这类人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很像一明星,一外国明星,也就是说言谈举止比较像外国人,尤其是神态。通常这些明星学生是不苟言笑的,当然必要的时候也会幽默一下,耸一下肩,摊一下手什么的,总会迎来周围一圈无数崇拜的目光,大家竖起耳朵,生怕错过一句正宗的“伦敦音”。当然,第二类人大多就潜伏在这些英语明星同学周围的人群中。这类同学,也有一个特征就是比较谦虚。谦虚到什么程度呢,通常在英语角第一句,也是最溜的一句英文就是:My name is Tom. My English is very poor. 然后就开始做忠实的听众, 听得过程中会不住地迎合着点头, 其实心里并没有听太懂, 多数情况下一片茫然, 但还要表现出自己完全领悟了对方传递的英语信息。而对方其实心里也没底,有时候,说着说着,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是看到对方频频点头,不得不撑着,所以双方都觉得时间过得很慢。 综合参加英语角的人员,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 多数英语对话过程中其实是自己说自己的英语,或者说是在完成一个既定的任务。这个任务就是在来英语角之前自己背下来的想说的英语,只要把这些背下来内容,今天晚上拼了命找个人讲出去,就算大功告成。所以在终于结束两个人的英语对话后,双方都是如释重负的感觉。
我正经就参加过一次英语角,还是被导师强迫去的。导师为什么强迫呢?因为当时导师组织一个本领域影响很大的国际会议,邀请了很多国外的大牛教授参加。我们这些研究生当然都是会议组织接待的主力军。可能导师考虑到接待外宾,对我们这些研究生的英语口语还有点担心,就强令我们每周去参加大学里的英语角,提高一下口语。不谦虚的说,我当时的英语在组里算不错的,因为之前我有半年在香港做研究助理(RA)的经历。话说那是十年前了,也算见过大世面的了。书说简短,一个周末的晚上,去英语角的路上,一师弟迎面匆匆走来,满脸通红,说:完了!什么完了?我问。整完了!师弟解释。什么整完了?英语角整完了,今天晚上碰上一高手,我一句话也没插上,我对口语彻底没信心了,丢死人了,师弟很沮丧地说。我说,咱们中心哪丢过这个人,你带我去看看。师弟看有师兄“帮凶”,立马来了精神,带我返回英语角。不远处,昏暗的路灯无力地透过茂密的松枝,留下模糊的影子,只见一个红衣女子正在跟一群人演讲英语。师弟手一指,说,就是她,那个女的,太厉害,师兄你得给我找找面子!
话说这个女子真不简单,虽然大家都保持只有两米的距离,但毫无惧色,舌战群儒,巾帼不让须眉。师弟一劲捅我,我只好抓住一个机会,介绍一下自己。当我说道我去过香港的时候,一下子就把大伙镇住了,后来,变成了红衣女子跟我的一对一对话。众目睽睽之下,搞得我很紧张,因为来之前,我是一点材料也没来得及背呀。好在红衣女子很会聊天,我才开始一点点地介绍在香港的所见所闻。我说在香港,我就怕接电话。首先刚去粤语听不懂,英语又不太好,经常在电话里听不明白对方在说什么。有一次,我帮一个朋友租房,对方问我现在的地址,比如说213 street… 当时我一紧张说说成了two yao three street. 对方一下就蒙了,良久,小心翼翼地问我:what is yao? 我当时也蒙了, 心想yao 不就是 1吗?这有什么问题吗?于是我用标准的英语告诉他 yao is one。 对方接着问我:How to spell Yao? 我一下子醒悟过来了!敢情Yao 不是英语!后来,为了在电话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通常都会要求对方如果很复杂的事情,最好给我来一个email 以确认无误。但说我的email 的时候我又遇到一个问题。比如说我的 Email 是 xyz123@yahoo.com。但这个@我英文不知道怎么讲,中文我都习惯叫圈a,英文当时真不知道。后来我隐约听到对方提示我好像跟at 的发音相似,我才恍然大悟。最后我总结,这么多年的英语学习真得是白学了,实在是浪费时间。我又举了个例子说,我第一篇英语科技论文,那是破绽百出,让人家改得惨不忍睹。最让我无法释怀的是英文的时态都错了。我连最基本的一般现代时,一般过去时都不会用。别笑,当时我是真不会用。这是十年前的事了,然而十年以后,前段时间,我国内一个哥们,正教授了,青年才俊,还很困惑地问我,什么时候用一般现代时,什么时候用一般过去时。我一下子笑出声了,但我非常理解我这哥们,我告诉他,实验,因为是以前做的,所以对实验流程的描述要用一般过去时。那么现在对实验结果的讨论,就用一般现代时。之前,我看过他的初稿,别的不说,就这两个英语中最简单的时态,他是随便切换,随心所欲。另外最基本的a ,an, the乱用。话说这是现在,想当初,我也是这个样子,甚至问题更严重。就这样,我用英文,跟红衣女子控诉中国的英语教学真得是把我们这些学生害惨了。平时英文学习,啥没用,考啥。有用的,实际应用的时候一点没记住。并随带着把研究生的英语学习给狠狠扁了一顿。红衣女子被我说得频频点头,周围全是崇拜的目光!总算给师弟找回点面子!
当时,我还没拿到香港读博士的offer,所以保险起见,我还注册了导师的博士,并上了半学期的博士课程。因为导师有不少项目,我们这些学生经常出差,所以我的博士英语课就上了一次,但我也没觉得有什么后悔的,反正最后考试过了就行呗。然而就是那一次课,着实让我差点背过气去,因为给我们授课的老师就是英语角那个红衣女子,后来一打听还是英语系新调来的一个什么主任。之前之所以叫红衣女子,主要是因为晚上看不清楚,就记住穿一件红色衣服,其实有点不敬。据说这位新来的主任去英语角是微服私访,要搞研究生英语教学改革的。没成想被我们师兄弟给撞上了,并被见过“大世面”的我给“教训”了一番。当然,人家才是真正见过大世面的人,不仅没跟我计较,而且对我的“直言不讳”还颇为欣赏。可惜就上了一次课,不然我倒想看看她如何进行英语教学改革。英语教学这个问题,从小学,到研究生,学习,考试,应用严重脱节。没有哪个国家的学生像我们这么占用如此大量的学习时间,但实际应用效果又这么差。包括像越南,泰国,马来西亚,伊朗等这些国家的学生似乎都比我们强。所以,说严重,真得很严重,其实应该上两会好好讨论一下,在此只能呼吁呼吁,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充分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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