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中国、美国与欧洲发明专利统计分析报告博客版92.docx
2018年中国、美国、欧洲发明专利统计分析报告(附录第一部分)
中美欧日韩五局专利数据统计分析小组
该方面的专利属于IPC分类体系H部电学中的电通信技术部分。第46个技术领域是通信传输系统,主要包括有线传输系统、近场传输系统、无线电传输系统、电磁波传输系统。在该领域,国外机构拥有较强的技术实力,LG电子的专利数量最多。
北京市在该领域有很强的优势,获得了该领域12%的专利。但是缺乏专利实力较强的机构,仅北京邮电大学具有较强的专利实力。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和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的专利数量均不多。
附表2.4-46 通信传输系统领域的专利数量对比
总体前十机构 | 数量 | 北京前十机构 | 数量 | |
1 | 韩国LG电子株式会社 | 194 | 北京邮电大学 | 74 |
2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187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41 |
3 | 美国高通股份有限公司 | 131 | 清华大学 | 37 |
4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112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30 |
5 | 韩国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105 | 北京理工大学 | 23 |
6 | 美国英特尔公司 | 104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21 |
7 | 北京邮电大学 | 74 | 国家电网公司 | 20 |
8 | 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70 |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4 |
9 | 东南大学 | 62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 13 |
10 | 电子科技大学 | 58 | 普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3 |
第47个技术领域是数字信息传输,主要包括电报通信、基带系统、调制载波系统。
北京市在该领域有非常强的优势,获得了该领域19%的专利。但是缺乏专利实力较强的机构,仅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具有较强的专利实力。
附表2.4-47 数字信息传输领域的专利数量对比
总体前十机构 | 数量 | 北京前十机构 | 数量 | |
1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390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64 |
2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306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 57 |
3 | 美国高通股份有限公司 | 234 | 清华大学 | 56 |
4 | 韩国LG电子株式会社 | 125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54 |
5 | 美国英特尔公司 | 120 | 北京邮电大学 | 51 |
6 | 韩国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92 | 国家电网公司 | 37 |
7 | 电子科技大学 | 78 | 普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7 |
8 | 瑞典爱立信有限公司 | 70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34 |
9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68 | 普天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29 |
10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64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27 |
第48个技术领域是数据交换网络,即计算机通信网络,主要包括局域网、广域网、电路交换系统、存储转发交换系统、分组交换系统、网关等。国内机构具有较强的实力。
北京市在该领域有非常强的优势,获得了该领域21%的专利。北京市的专利数量比广东省的略少,但是缺乏专利实力较强的领头机构。仅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具有较强的专利实力,其他机构的专利实力较弱。
附表2.4-48 数据交换网络领域的专利数量对比
总体前十机构 | 数量 | 北京前十机构 | 数量 | |
1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585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95 |
2 | 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 364 | 国家电网公司 | 88 |
3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279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84 |
4 | 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公司 | 251 |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78 |
5 |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180 |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 | 53 |
6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95 | 清华大学 | 51 |
7 | 国家电网公司 | 92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48 |
8 |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5 | 浪潮(北京)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47 |
9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公司 | 84 | 北京邮电大学 | 47 |
10 |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78 |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3 |
第49个技术领域是数据传输控制协议。国内机构的实力较强。
北京市在该领域有极强的优势,获得了该领域26%的专利。虽然北京市的专利数量超过广东省,但是没有形成专利实力较强的领头机构,而被广东省的华为、腾讯和中兴压制。仅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较强的专利实力,其他机构的专利实力均较弱。
附表2.4-49 数据传输控制协议领域的专利数量对比
总体前十机构 | 数量 | 北京前十机构 | 数量 | |
1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238 |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 | 94 |
2 |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199 |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60 |
3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107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54 |
4 |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 | 94 | 国家电网公司 | 49 |
5 | 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 93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43 |
6 |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82 | 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41 |
7 | 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公司 | 72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40 |
8 | 美国高通股份有限公司 | 62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40 |
9 |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60 | 北京奇安信科技有限公司 | 29 |
10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54 | 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28 |
第50个技术领域是数据传输控制程序。国内公司的专利较多。
北京市在该领域有极强的优势,获得了该领域26%的专利。虽然北京市的专利数量超过广东省,但是没有形成专利实力较强的领头机构,而被广东省的腾讯、华为压制。仅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较强的专利实力,其他机构的专利实力均较弱。
附表2.4-50 数据传输控制程序领域的专利数量对比
总体前十机构 | 数量 | 北京前十机构 | 数量 | |
1 |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273 |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 | 129 |
2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185 |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87 |
3 |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 | 129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56 |
4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99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50 |
5 |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87 | 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49 |
6 |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82 | 浪潮(北京)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49 |
7 | 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公司 | 69 | 国家电网公司 | 44 |
8 | 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66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44 |
9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56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43 |
10 | 美国高通股份有限公司 | 55 | 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1 |
第51个技术领域是图像通信,主要包括电视系统以及摄像机、传真机。相比较而言,国外实力较强的机构更多,如佳能、三星电子、索尼和高通,都有大量的专利。
北京市在该领域有很强的优势,获得了该领域14%的专利。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具有较强的专利实力,其他机构的专利实力均较弱。
附表2.4-51 图像通信领域的专利数量对比
总体前十机构 | 数量 | 北京前十机构 | 数量 | |
1 | 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386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224 |
2 | 日本佳能株式会社 | 334 | 北京奇艺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 110 |
3 | 韩国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329 |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05 |
4 | 日本索尼公司 | 302 | 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64 |
5 | 美国高通股份有限公司 | 236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1 |
6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224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41 |
7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162 | 北京智谷睿拓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27 |
8 | 日本奥林巴斯株式会社 | 150 |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 | 26 |
9 | 韩国LG电子株式会社 | 136 | 天脉聚源(北京)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 23 |
10 | 日本富士施乐株式会社 | 135 | 天脉聚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22 |
第52个技术领域是无线通信网络,主要包括无线网络数据管理、安全检测、网络规划、网络配置、通信路由、同步装置,以及无线信道接入、无线网络协议和网络拓扑、终端(手机)和基站等,还包括多路复用通信和保密通信。2018年,中外企业在该领域都获得了数量众多的专利。
北京市在该领域有非常强的优势,获得的专利数量占该领域的份额为18%。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具有较强的专利实力。
附表2.4-52 无线通信网络领域的专利数量对比
总体前十机构 | 数量 | 北京前十机构 | 数量 | |
1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994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209 |
2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777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191 |
3 | 美国高通股份有限公司 | 545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 188 |
4 | 韩国LG电子株式会社 | 281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166 |
5 | 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243 | 北京邮电大学 | 117 |
6 | 瑞典爱立信有限公司 | 220 | 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97 |
7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209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73 |
8 | 美国英特尔公司 | 201 |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70 |
9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公司 | 191 | 普天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60 |
10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 188 | 普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59 |
第53个技术领域是无线通信业务,主要包括用户定位、广播分发、消息传送、短消息、呼叫转移、计费收费等。
北京市在该领域有非常强的优势,获得的专利数量占该领域21%的份额。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具有较强的专利实力。
附表2.4-53 无线通信业务领域的专利数量对比
总体前十机构 | 数量 | 北京前十机构 | 数量 | |
1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118 |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45 |
2 | 美国高通股份有限公司 | 86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38 |
3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81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30 |
4 | 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66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27 |
5 |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45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23 |
6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38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 18 |
7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公司 | 30 |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 | 15 |
8 | 美国英特尔公司 | 28 |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 |
9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27 | 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11 |
10 | 韩国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25 | 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0 |
第54个技术领域是广播和电话,主要包括广播通信、电话通信及其系统组成,还包括扬声器、助听器、扩音系统和立体声系统等。国内企业获得了大量的专利。国外的竞争对手主要是三星电子和LG电子。
北京市在该领域有很强的优势,获得的专利数量占该领域份额的14%。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较强的专利实力。
附表2.4-54 广播和电话领域的专利数量对比
总体前十机构 | 数量 | 北京前十机构 | 数量 | |
1 | 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465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125 |
2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125 |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05 |
3 |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05 |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 | 45 |
4 |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 91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18 |
5 | 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公司 | 83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14 |
6 | 努比亚技术有限公司 | 80 | 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 | 14 |
7 |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75 | 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 | 12 |
8 | 韩国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67 | 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12 |
9 | 韩国LG电子株式会社 | 61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11 |
10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57 | 天地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 |
感谢大连理工大学刘则渊教授、河南师范大学梁立明教授、科技部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武夷山研究员对本报告的支持、帮助、建议和意见。同时也感谢对本报告做出贡献的一些审阅者和讨论者,包括武汉大学张琳教授、武汉大学黄颖副教授等学者。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2-24 01:37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