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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垃圾分类已行三日(本小区垃圾箱尚在建设中,虽然家中已分类多日),宣传热火朝天,各种段子频出,执法牛刀小试,但总感觉没说到点子上(或是说到过长篇累牍看不清),忍不住议论几句。
分类嘛好事一桩,万事开头难,习惯成自然。现在过年让放炮仗也没人放了,开车的也都不敢碰酒了,就是这样。说清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事就好办了。
一个中心:垃圾减量,这个其实不用多解释,其他措施都是配合中心的,有利则行,不利则止。
两个基本点一是湿垃圾是要能降解(腐烂、发酵、分解......)的,二是湿垃圾是要能打碎的,二者缺一不可。
其实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都是由后面垃圾处理方式决定的。据说湿垃圾是要用刀打碎了加温加菌(部分脱水)无害化降解后直接排放的,这样两个基本点就很好理解了,不能降解或降解太慢的(如塑料袋)不行,混进铁钉或硬骨头把刀打坏了更不行。干垃圾是要高温焚烧掉的(已无处填埋),这个是有二氧化碳和硫、磷等排放的,所以要把湿垃圾先处理掉以减少总量,要不然湿垃圾也可以烧掉反而更方便。
可回收垃圾不用说了是资源,烧了不合算还增加总量;有害垃圾也是要回收的那也是资源,只不过单独处理更加经济方便。
这样看来吃不准的湿垃圾就算干垃圾吧? 吃不准的可回收垃圾也算干垃圾?有害垃圾认真对待一下,这样顶多被大妈骂两句不至于被罚,大家以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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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2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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