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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不必以“帽”取人
刘庆生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我们经常看到这样一些现象,在一些学术机构邀请有关人士学术访问或报告时,邀请单位往往依据他们的“帽子(头衔)”将活动的“规格”分成“三六九等”。这种帽子主要属于两大类:行政帽子(官帽)与学术帽子。我们很多会议,无论政府部门会议还是学术会议,主办单位都要绞尽脑汁,通过各种关系请到各种帽子人才出席,似乎帽子越大,会议规格就越高,水平就越高,并且在会议的报道中大肆渲染。这种现象属于典型的中国特色的官场文化,对科学技术发展有害无益。有人给我讲过一件亲历的事情,一位学术帽子较大者(院士)因相关事情访问某大学二级学院。由于事情与校方没有多大关系,所以学校主要领导(一把手)没有出面亲自接待,但为了面子还是派了一个副职领导出面应付了一下,结果令这位大帽子者很是不爽。然而,这位大帽子者在公众场合可是侃侃而谈要大家“淡泊名利”云云。
众所周知,学术帽子是一个人的学术水平在学术共同体同行中地位的表现,是他(她)们多少年来辛勤汗水的回报。我本人很是尊重那些凭真才实学获得各种“帽子”的学者,并教育我的后辈学人向他们学习,有朝一日也争取戴上这样一顶帽子。所以,学术帽子在我心中一直是一种非常正面的形象,我也与多位国家级“帽子”人才一直保持友好关系。这些人中有的比我年长属于老师辈,有的是我的学生。即使有时看到周边一些凭关系获得的“烂滥以充数”的“帽子人才”也从未削弱我对学术帽子的尊重和敬畏,因为那些人毕竟只占少数。其实,学术帽子绝不是我们国家发明和独有,除了世界级的诺贝尔奖与少数其它奖项,欧美大学中的“椅子教授”、“讲席教授”和“冠名教授”等是大学最常见的学术帽子,戴上这些“帽子”的教授一般被社会大众公认为水平高一点。
诚然,我国是世界上“帽子”人才最为丰富和多样的国家,而且人数众多。我们政府采取这些举措可以理解,因为我们的人口基数太大,各行各业人才众多,然而资源有限,要想通过“一些合法手段”让一部分人先“亮”起来,给社会公众起到“行为示范”作用,这显然是制定“帽子政策”人的“初心”。我们能说这个初衷有什么不对吗?况且在我们如此名目繁多的“帽子”人才中具有真才实学的人不在少数,他们应该是我们社会公众值得尊敬的人。当然,任何事情都有它的另一面,“帽子人才”也不例外,他(她)们中间良莠不齐,也确有一部分名不副实的“伪劣产品”,这些人是通过一些并不光彩手段获得“帽子”。这些人顶着这些“帽子”在社会上大行其道,是我们国家学术界“雾霾”的主要源头之一。
其实在一个成熟的诚信社会,公众并不会对那些“帽子”人才给予超乎寻常的关注。我们的媒体上常有报道,美国有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也只是在大学获得一个“优先车位”而已。据说,一位诺贝尔奖获得者是在大学课堂上得到获奖消息,我相信这位诺奖得主此前可能获得过若干“帽子”,但教师职责依旧。在欧美学术机构中公众崇尚人格平等、权利平等、独立和自由,对帽子人才如同我等“凡人”,社会公众对他们一般不会昂视和高看。我儿子说,爱尔兰国家基金委负责人参加一个学术活动时,人们看到他腋下夹着公文包,“孤身一人”出席活动,没有我们这儿“前呼后拥”现象,在我们眼里人家可是“财神爷”呀。在美国大学任教的学生也告诉我,他多次看到美国科学院院士,甚至诺贝尔奖得主在出席有关活动时的“平民风范”。这些“大碗”们与人交往时的谦逊风貌,让人倍感温暖。
有人告诉我一件真实事情。一所大学为应届博士研究生开设了一门“科学方法论”课程。这门课程40学时,分10讲,请学校10位教师主讲,每人一讲。显然,面对全校应届博士研究生的这门课程的主讲教师一定要具有主讲“科学方法论”的“资质”。但是,谁具有主讲这门课程的“资质”呢?研究生院领导采取最为传统的简单办法,找“帽子”教授主讲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实际上也是这样,主讲这门课程的教师基本为两类:一是学校的院士和拥有国家级学术帽子者;另一类为校领导(行政帽子最大者)和个别知名教授。大约10年前,研究生院主管教学的领导给一位没有显赫帽子的普通教授打电话,请他承担一讲。那位教授有点为难地回答:这门课程主要由学校的院士、校领导和知名教授承担,作为一个普通教授合适吗?领导态度诚恳地邀请,教授只好答应。因为,他估计可能是那位帽子主讲教师有事出差,或人家觉得没有意思找个借口推辞。这位普通教授诚惶诚恐认真备课,连续主讲了三届。有意思的是课后有多位听课的博士研究生,包括毕业多年后的学生谈起这门课程的收获时表示,在这10讲中讲课效果比较出色的并非那些帽子显赫的人,而是这位普通教授。其中一位校领导的学生专程来到这位教授办公室当面表达谢意,认为这10讲“科学方法论”中,普通教授主讲的内容没有大道理,没有夸夸其谈,“务实有用”。其实,这位普通教授多年来潜心科研,学术成果也还不错,在国际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讲课内容属于自己多年科学研究的切身体会,符合学生“口味”。例如,他给我展示了他在课程的开始部分对科学研究的认识是这样介绍:““做自己的科学研究”,顾名思义是指在科学共同体内,“科学研究”的过程虽然有一些基本准则和通行做法,但是主要还是要靠研究者自己努力实践,通过自己切身体会去感受“科学研究的魅力”,领悟“科学研究的精髓”,体验适合自己的“科学研究方法”。每个人对“科学研究方法”的理解,颇有点“用脚试鞋”的味道,要靠自己领会与实践。课程只是主讲人自身科学研究经历与学习实践前人先进科学理念的一点体会,仅供参考。因为,任何好的科学研究成果都来自研究者自身实践和感悟科学研究过程的结果”。
然而,面对当下我国学术界的帽子现象,我们不应该一味责怪政府。因为社会公众可能也在不经意中对“帽子人才”的社会负面效应起了“推波助澜”作用。有的人在人格上高看“帽子人才”,趋炎附势。例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两青人才”项目,即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尽管前者冠名有点“高大上”,用了“杰出”头衔(我认为有点高)。然而两者都属于较大额度(前者300万,后者100万左右)的五年资金支持项目,并没有给予相应的“帽子证书”。还有973首席科学家帽子,当项目完成了,“首席”任务自然终结等等这类帽子。其实这类“帽子”都属于“限期帽子”,是我们基层单位和社会公众将他们“终身化”。据我所知,只有少数帽子,例如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似乎属于终身荣誉,即使这些帽子也是对他们此前工作与贡献的认可。这些“帽子”不可能成为他们终身健康快来生活的“护身符”。
2018年5月2日初稿,2018年6月18完稿于美国亚利桑那州图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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