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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暑期调研:老年人法治观念不容乐观

已有 4800 次阅读 2012-8-12 23:33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老年人, office, style, 华东政法大学, 法律援助

近日,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1005班以张俊为代表的八名同学组成的“幸福夕阳工程——法律援助在行动”暑期社会实践队伍深入上海市静安区、浦东区、徐汇区、长宁区、闵行区、松江区等地考察人民法院、法律援助中心、监狱、高校退管会等实务部门,进社区和老年人亲切交流、向老年人普法宣讲、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前期的暴雨、中期的烈日、后期的台风,上海极端多变的天气并没有影响华政学法同学们一颗关心老年人的炽热之心。他们将自己的调研报告向有关部门做出了反映,也为全国第一个“中美老年问题”研究中心提供了资料。

在调研的第一天法律学院院长刘宪权老师就鼓励同学们要利用这次暑期社会实践多动口、多动脑、多动手,与实务部门多沟通,相信通过此次机会,同学们的能力尤其是动手能力会得到加强。刘老师为同学们树立了自信心,同时该队的带队老师华政金融法所研究所长方乐华老师也为同学指明了方向,方老师认为老年人法律援助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有老年人法、社会保障、养老、医疗等等,是应对老龄社会政策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参观考察各个实务部门后,同学们总结了上海市老年人法律援助发展基本现状。各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监狱对涉老案件比较关心,这表现在:1、法律援助中心会适当放宽老年人法律援助范围,优先受理涉老咨询、援助,同时会为出门不方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在重阳节的时候也会向老年人进行普法宣传,;2、法院会为老年人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快速受理涉老案件,为老年人在程序上予以指引;3、监狱会减少老年犯的劳动量,为老年犯提供营养餐,适当放宽老年人假释的条件。几大部门联手合作,营造了一种尊老、爱老、敬老的法治氛围。

然而实地走入老年人,与他们亲切交谈,发现老年人的法治观念不容乐观。

此次调查问卷共向200名老年人展开,58%的老年人表示没有遇到法律问题,而涉老法律热点问题主要包括房产类、个人财产类、子女赡养类、婚姻类、医疗类等,只有38%的老人表示身边接触到法律援助机构,67%的老人觉得老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有存在的必要,88%的老人没有用过法律援助服务。在选择喜欢的法律援助方式时,传统的发送普法宣传册不受老年人欢迎,他们最喜欢公益律师代理、当面咨询、电视收音机等媒体宣传这三种方式。当被问到法律援助现阶段存在的不足时,法援机构少、宣传少、难接触成为首要的三大问题。在被问到需要哪些法律援助服务时(多选),70%的老年人选择了医疗,紧随其后的是老年人保险为65%,其次分别为:财产维护、人身权维护、遗嘱、老年人婚姻、继承、赡养。

通过以上数据分析,调研队发现老年人法律援助任道重远。

首先我国老年人法治观念淡薄,自己的法律思想还停留在过去,没有跟上时代的脚步。在与老年人沟通的过程中调研队发现,有50%左右的老年人不相信法律,认为中国是一个关系社会,最能够解决问题的还是看你能不能找到关系。同时法治观念的淡薄,导致他们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时也不知道,自己做了违法的事情也不知道,这也是近几年我国频频爆发的农村老人性犯罪的直接反映,有些老人根本不知道这是犯罪。加大对老年人的普法教育,不仅能够更好的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帮他们与社会接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其次需要倾听老年人的心声,下访让法律援助走进老人的生活。只有38%的老年人接触到了法律援助机构,这一比例在农村更少,加大对法律援助机构的宣传成为未来老年人法律援助发展的重要方向,让法律主动走进老人的生活。而传统的发放普法宣传册已经不再受老年人欢迎了,他们更多的是需要面对面的专业人士交流。有的法律援助机构做得比较好,针对老年人有的不爱出门,他们将法律援助卡发放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手中,有了这张卡之后老年人就像坐公交一样可以免其他审批程序到任何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救助,这不实为一次好的普法形式。多结合老年人的特点开展适合他们的法律援助宣传形式,让老年人法律援助不再高高在上。

再次老年人的法律需求问题主要集中在医疗、社会保险两方面,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了我国在养老方面所要解决的社会保障问题。老年人年老体弱需要不断的与医院打交道,高额的护理费、医院或者护理员的不专业等等导致他们不能得到舒适的治疗。近几年不断有人大代表呼吁我国制定《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法》,不管是从财力上得到国家、社会的帮助,进而减轻家庭的压力,还是从专业上对护理员提出要求、对护理市场提出规范,都能够有助于我国亿万老年人解决养老困难的善政良策。同时老年人所关心的社会保险方面的问题,也是最近几年才增多的法律问题,同时反映了老年人对养老财务方面的担心,折射出我国现阶段的养老模式还不足以让老年人安心,他们对未来充满着顾虑。结合上海的快速度发展的特点,越来越多的家庭走向421模式,越来越多的老人与子女分开居住,老年人的养老难以依靠子女。最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改稿将“常回家看看”加入其中,这也是因为我国的空巢老人数量每年都在增加,而他们更多的是需要精神慰藉。

就上海而言,2009年浦东新区一位老人死在家中多日才被发现,2010年闸北区又有一位老人死在家中,直到被检修的电工发现。世界上许多国家对精神赡养都有法律规范,如北欧的芬兰、瑞典规定子女每年、每月甚至每周看望父母的时间、次数及违反的处罚。法、意等国对遗弃罪中遗弃父母的加重处罚。在东亚日、韩等国受中国儒家孝文化的影响,更是崇尚孝道。日本现在与父母一起住是一种风尚。即使不同住,也与老人居处相近。民间习俗是“送一碗汤不会冷”的距离。韩国人在外工作,不管路多远,过年总要看望父母。新加坡是世界上第一个立法规范精神赡养的国家。一般子女与父母住处相距不远,与父母同住的,在住房认购上有优惠政策。“常回家看看”如果能够通过人大常务委员会的审议,成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的内容,国家的其他方面也要做出相应规定,否则此条就很容易变成一纸空文。

最后我们关注的是老年人罪犯,他们也需要更多的精神关怀。最近各大报纸上报到了出狱的老年人要求或者通过新的犯罪想重新回到监狱,南汇监狱也遇到此类情况。一方面多年的监狱生活使他们与社会脱节了,不光是生存技能方面,更多的是家人、生活圈,很多老年犯甚至没有能够联系上的家人;另一方面监外的生活远不如在监狱受到重视,有的老年犯出狱后居住到养老院,饮食、医疗、卫生得不到保障。这就要求我们重视老年犯的狱后生活,要做的不仅是对他的犯罪行为进行牢狱惩罚,更多的是对他的人生观、价值观进行改造,对他进行狱外技能培训,号召更多的人关注这些重新踏入社会的老年人,让他们能够自由、幸福地享受自己的晚年生活,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

三个星期的调研活动,华政的八位同学更加深了对现代社会各种老年人问题的了解,感受到了我国目前的老年人精神风貌。他们还选择在71日对老年人进行了普法活动,以此献给党的“九十一岁生日”礼物。以我所学,服务社会,他们亲切的称老年人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员为金色法律小天使。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老、爱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老年人法律援助需要全社会各个方面共同努力。我们每个人都会老去,为现在的老人排忧解难,就是为我们自己以后铺好路,善待老人就是善待明天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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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郭卫 Jun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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