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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上很多招聘单位将非全研究生理解为在职研究生,导致“非全”硕士就业非常尴尬。这也引起了很多有识之士的关注。例如,全国人大代表刘秀云在全国“两会”上就提交了《保障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合法权利,加快落实各类就业政策》。(摘抄自教育部专题栏目http://www.moe.gov.cn/jyb_xwfb/xw_zt/moe_357/2021/2021_zt01/daibiaoweiyuan/gaojiao/202103/t20210312_519281.html,2021-03-11 来源:澎湃新闻)
实际上非全日制研究生类似自费学生(很多高校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仅按照全日制招生的,而且按照全日制方式培养的,与全日制的区别是没有奖学金),在职研究生类似函授学生。在国家文件中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有明文规定。2016年9月14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当时很多学生正是看到这点才报考的。
为了消除消除对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偏见,教育部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中第八条又再次强调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但是“非全”硕士就业仍然尴尬。
为了避免社会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误解进一步加剧,保护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合法权益,我建议将全日制研究生称为甲类研究生,将非全日制研究生称为乙类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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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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