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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化淑举报王飞跃》一事在自动化学界引起了轩然大波, 特别是不了解情况的学生和年轻学子“各为其主”,上阵对骂,让许多不该发生的事发生了,也让我们这些当老师的斯文扫地。本人因举报信“被主角”了一次。本想声明自己是被殃及的池鱼,挂个免战牌,以求“苟存性命于乱世”。但读了《中国自动化学会关于王飞跃同志参与 IFAC 事务的声明》后,感到如鲠在喉。例如:“关于‘谢届IFAC执委推荐下届IFAC执委’的说法,违背IFAC宪章和细则。” “迄今为止,中国自动化学会或学会两位理事长并没有以任何形式表示对其他候选人的支持。” 等。这些表态,字字都针对当前网上的争议,句句都在暗示:郭雷提名程代展不合法;程代展当选IFAC Council Member不合法。这不只是我个人的解读,也是网上的无二解读。我想,声明起草人也不会给出不同的解释吧?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我有义务对相关事实作一点澄清。
一、我所知道的当选过程:
(1) 大约是今年3月,我的确听到郭雷说要提名我当IFAC Council Member。我其实并不情愿。后来,请教陈翰馥老师,他说(大意):(i)事情不多;(ii)你也未必选得上,选上了也是个锻炼的机会,我也就没太把这事放在心上。
(2) 今年4月11日,我收到IFAC秘书处的邮件(见Appendix-1)及附件(见 Appendi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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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endix-1(中译)
程代展教授:
附件是未来三年 (IFAC Council Member) 的提名信。如果你需要信的原件,请告诉我们IFAC秘书处
Appendix-2(中译)
2011年4月8日
(由e-mail寄:dcheng@iss.ac.cn)
2011-2014 IFAC理事选举
程代展教授:
很高兴地通知你,IFAC现理事会同意提名委员会,并准备向会员国大会提名你为理事会成员。任期从2011年8月29日在意大利Milan召开的会员国大会开始,至2014年在南非Cape Town召开的会员国大会为止。
你们国家的IFAC会员国组织已经同意了这一提名。
请你书面通知IFAC秘书处,最好用e-mail,你自己是否同意接受这一邀请?
我们希望在5月6日前收到你的答复,这样,所有会员国大会成员都能按时收到通知。
我们希望你准备参加Milan的IFAC世界大会。注意,如果你接受这个提名及会员国大会的选举,你将被要求参加以下会议:
1. 理事会就职会议,2011年8月29日4点,会员国大会之后。
2. 新理事会会议,2011年9月3日,9点至12点。
IFAC秘书处准备为你提供任何帮助,不管是现在还是在你任职期间。
致礼!
Kurt Schlacher
IFAC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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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以我人格担保,我当时并不知道自动化学会之前有用王飞跃代替本人的动议。如果知道,决不会接受邀请。本人是个书呆子,无做官兴趣,更无行政能力或手腕,去趟这趟浑水,岂非自取其辱?遗憾的是,本人在不知内情的情况下表示了接受邀请。
(3) 此后,IFAC Council就将我视为准member。Council的相关安排都会通知我。(见Appendix 3-6)
(4) 本人因为不是中国代表团成员(入选成员中的唯一例外),未能参加2011年8月29日会员国大会。在此会之后的理事会就职会议上,被通知正式当选。
二、我与时任IFAC主席Prof. Alberto Isidori的通信:
由于我对自己当选的内情不清楚,当看到自动化学会的声明后,更是对自己当选的合法性疑窦横生。再三犹豫后,给当时的IFAC主席,Prof. Alberto Isidori写了一封信(见 Appendix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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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endix-7(中译)
亲爱的Alberto:
祝您和您全家圣诞愉快,新年幸福!
这封信的目的是寻求帮助。十分抱歉我用私事打扰您,但我真的需要您的帮助。我听到关于我当选IFAC理事会成员的一些传闻。请问,我的当选有没有不合手续的地方?特别是,我有以下两个问题:
(1) 郭雷提名我是否合法?特别是,选举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名单是否只能由成员国组织提出?
实际上,这个问题涉及到对IFAC宪章第25纲及第8目的理解。
现在对此有两种不同解读:
(i) 候选人从一开始(特别是在选举委员会提出的名单中)必须由成员国组织提出和/或同意过。
(ii) 候选人可来自不同的提名,包括现理事。选举委员会可以从中选出自己的初步候选人名单。然后这个名单要经过理事会批准。只有在这之后,这份名单中的候选人才需要他们所属的成员国组织批准。
(2) 我的提名是否得到中国自动化学会的批准?
预先多谢您的帮助。
致礼!
代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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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f. Alberto Isidori的复信如下:
亲爱的代展:
谢谢你的问候,很高兴。
我晓得你提的事情了,下面是我所了解的情况。我的回答插在你的信中间。
(……本人的信,略去。参见原信,下同)
我可以肯定的是:郭雷提名你是合法的。标准提名程序是:选举委员会主席写信给成员国组织同时也写信给个人(理事会成员、顾问等),然后,基于回信准备候选人名单。这个过程由Ian Craig启动(他发信日期为2009年12月1日)。
(程代展注:Ian Craig当时是选举委员会主席。)
就我所知,作为理事会成员,郭雷提名你是对这封信的回答。我不知道关于12月的这封信,是否还有其他回信给出中国理事的其他提名。
基于这个提名,Ian Craig决定将你的名字列入新理事会候选人名单。
(……本人的信,略去)
就我所知,(选举)程序通常如(ii)所示。实际上,细目中说:“这个初步候选人名单,经理事会同意后,将由IFAC秘书处至少在选举日4个月前,送达所有成员国组织。”这说明理事会先通过一个名单,只有在这之后这名单才送给成员国组织。
(……本人的信,略去)
关于这一点我有一些来自“转发信件”的信息,因此,我不知道它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准确事实。就我所知,在回复秘书处2011年3月征求同意的信时(根据上述(ii)的程序),中国自动化学会在回答中提出另一个候选人代替你(我手头没有CAA的回信)。他们的回复符合25纲7-8目的规定:“成员国组织有权提不在名单中的其他候选人,并且可以表示不同意属于他们自己成员国组织的候选人。”
对于(中国自动化学会的)这个回答,选举委员会要求给出进一步的解释。
此后几天,CCA给IFAC秘书处回信(2011年3月30日),作答如下:“由于郭雷已经提名程代展作为2011-2014年理事会普通成员,CCA撤回它在2011年3月26日的提名。”
我让你自己判断这是否是对你的问题(我的提名是否得到中国自动化学会的同意)的肯定问答。我的理解是,选举委员会将这个回答理解为婉转的同意。
这就是我的全部信息。
我遗憾地得知你卷入了这些敏感问题,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帮助。
致礼!
Alber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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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我当选 IFAC 理事会成员整个过程的合法性的判断留给读者。本来还有一些东西想拿出来,还有一些话想讲出来。但怕影响团结,就免了。我是自动化学会的一个成员,目前作为IFAC Council Member,要在自动化学会领导下工作,因此,和自动化学会保持良好的关系至关重要。
同时,我真心希望,关心这件事的朋友们,特别是年轻朋友们,冷静下来。许多事实,可能并不像你们想象得那样。(我几乎可以肯定这一点。)自动化学科的团结,一个平静的学习和科研环境,比什么都重要。我同你们的大多数一样,都是平头百姓。让我们给自动化学会领导以及数学院领导一次机会,相信他们的智慧,让他们在心平气和的环境下去消除误会,解决矛盾,达到团结的目的。如果不行,还有科协和科学院。我们又何必越俎代庖呢?时间宝贵,让我们该干嘛干嘛吧,SCI不收录博客,更不收录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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