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还被我碰上。
一个老家伙, 我2008年要他测一个虫子的基因组大小。 他问我要500刀。 不多, 但是数据应该是我的。 至少是2人共享的吧。 当时他说一个数字也没法发表的。
结果2010年他发一篇文章, 把俺的数据给发了, 跟给我的数据是一模一样。 我去E抱怨, 他也假惺惺道歉(但是只是说“ you should be recognized” 没有说他错了, 我应该是作者)。 昨天我“闲得没事”(我起名叫做: Post Election Nothingtodo Idling Syndrome, 简称: XXXXX), 问他能否把我的500刀退回来, 因为文章的作者也不大可能改了。我也懒得给杂志写信什么的, 实验室不损失钱就好了。
结果他怎么说? 我花不少时间做那个,做的很好。 但是你不重视这个数据。 你自己不发表, 难道怪我?
我问他: 什么? 难道我付你钱, 买了服务, 我自己不发表, 就成了你的了? 我给人做上千样品的昆虫激素测定, 从来不会发表别人的数据, 更别说不经过同意。 有的人10年还么有发, 我只能不再合作, 也不会去偷人数据啊!
他(老羞成怒): 我为你的精神状态担忧。 但是我会把你的E给我的律师。 如果你再给我发E, 我要给你们系主任(椅子)拷贝。
什麽世道! 偷了我的数据, 居然要到我椅子哪里去告我! 还有什麽律师! 他好牛啊!
我只好先给他椅子一个E了。
恶人要先搞我, 我只好也告他一把。
这边椅子, 我也懒得通气了。
都怪我早不采取措施 -- 文章都发了2年了。
不过那篇文章里面熟人也太多了, 算了, 我也不去找编辑了。
实际上应该不是退我钱, 而是作者是我 , 不是他! 他可以在致谢里面。
但是那样会惊动那么多熟人, 我就问他要回钱算了。 没想到他这么霸道, 居然要告我。
去哪个法庭他都是无理的, 所以我先给他的系主任了。 如果他也道歉, 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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