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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对房价都比较关心,昨天晚上思考了一下这个问题,觉得挺有趣的,和大家说说。(都是瞎合计的,欢迎大家拍砖。)
从社会稳定的角度上看,目前很多地方的社会矛盾主要是由于拆迁引起的,房价的上涨使这一问题进一步恶化。试想一下,一种情况是一栋房子5个亿,另一种情况是一栋房子5块钱,作为房子的房主和地方政府,房主哪一种情况下会拼了性命来争取房子的权益,地方政府会更有拆迁的冲动呢?
这种情况下两方都要投入更多的资源来进行争斗,在斗争中甚至会有财产和生命方面的损失。而这方面的资源实际上是可以进行生产活动,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很多情况下,应该是强势的一方(地方政府)获胜了,但这种情况的后遗症是失掉房子(或赔偿)的群众继续耿耿于怀,他们不去进行生产活动而去上访;而政府一方要花掉大量人力和物力来维稳,而所有这些资源本来都应该用来促进社会财富增加的。
不考虑房子的货币价格,新房子建好以后,社会财富的增加可认为就是多了几栋房子再减去损失掉的人力和物力。在高房价的情况下,由于建房前后的阻碍太大,无疑损失掉的人力和物力更多;在低房价的情况下,由于建房前后的阻碍很小,无疑损失掉的人力和物力很少。相信随着房价越来越高,社会的阻尼系数也越来越大,甚至有可能从实际物品的角度来看,最后得不偿失。
维持一个较低的房价,对于个体而言(房主或地方政府)而言,他们的货币增加值可能不是最优的,但是这种情况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财富的增加是有利的。
恩,好像可以使用博弈论来研究这个问题呢?
可能有些人会认为,弄一个高房价,比如一个房子5亿元,政府(或其他公共团体)获取收益,然后他们再将这些收益投到公共建设上来,比如说改善交通等,不是也很好吗?而且这些行为确实会改善劳动生产率,提高社会财富增加的速度。但这里面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即使我们承认上面的说法都是对的,那么我们的目标应该是设计出比较合理的制度来找到钱投到公共建设上来,这并不是高房价应该存在的必然要求。
比如说,既然政府收钱就可以有利于社会财富增加,这个逻辑下我们就可以随意提高任何物品的价格,再将额外收入让政府支配吗?例如提高农产品的价格,每根大葱本来卖1元,我现在卖1000元,999元给政府。为什么不怎么做呢?不这么做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农产品的获取是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的必然要求,假如农产品高到我们每个人的工资都吃不饱饭,那么你还有力气来创造更多的财富吗?这可能也是很多国家对农业进行补贴的原因吧。
保持一个比较低的房子价格,或者让每个居民都能安居下来,将他们的所有气力都用到社会生产上去,这样会比单纯的土地收益对社会更有好处,这也是“重庆模式”实行的原动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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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1-10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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