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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宝俊为什么不到北京警方举报方舟子2007年报假案呢?

已有 4461 次阅读 2010-10-5 10:37 |个人分类:记录社会|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宝俊在“都是因为你自己傻”http://www.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369731

里面说了

“2、中国的主流媒体,“绝不会”报道2007年方舟子向公众撒谎、报假案的新闻

 你没看错,在2007年方舟子的确向公众撒了谎。

在2007年2月4日,方舟子在他的新书发布会上向公众公布了他在2007年2月1日收到恐吓信的消息,这消息此后被中国的报纸杂志网站新闻电视节目大加宣扬。

但真相是:方舟子收到的根本不是“恐吓信”,而是肖传国在美国法院起诉方舟子的“法庭传票”。

这件事的真相,肖传国作为当事人,当然是非常清楚的,所以在2010年8月方舟子遇袭后,肖传国才会在他博客上用让所有因不了解事情真相和对方舟子打假抱有好感的善良民众都会感到十分恶心的语气向全球宣布方舟子在2007年报了假案的消息,并声称他可以向警方提供证据。

肖传国有充足的证据证明2007年2月1日方舟子收到的是法庭传票,这证据包括人证、物证、甚至包括当时的视频资料。

事实上肖传国已经在他博客上向公众展示了一部分证据,但遗憾的是他本人是个爱故弄玄虚,或者直白的说他是一个爱装的人,以至于他在博客上写的那些博文,如果不加仔细琢磨,别人根本看不明白。”

1. 方舟子遭遇恐吓信威胁现场视频在这里:

 

2. 方舟子详细解释如何收到恐吓信的视频在这里

 

3. 肖传国对于该事件的相关说法在这里

(1) 对真相有洁癖的方舟子:请公开一下07年你报警的真相

http://blog.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358694

(2) 北京警方:方舟子案能立即破案!请联系我

http://blog.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357934

(3) 给方舟子的恐吓信和送信人【独家照片视频】

http://blog.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358549

我的想法是这样的:

肖传国脑袋是不是真的有问题,现在谁都知道肖传国和方舟子恶斗了N年,2007年肖传国就知道方舟子报假案,那么他的第一反应应该是马上向警方举报,或者在网上传播这个消息呀?没理由这么好的机会不抓住,警察不找去找黑社会呀?正义的阳光不要要邪恶的锤子,有点意思!

要是肖的脑袋没问题,那只能说明肖传国的法律意识淡薄,试想一下法律意识这么淡薄的人能在对1500多例的患者治疗中尊重相关的法律规定吗?现在肖传国入狱了,一个为自己辩驳的机会是向警方举报方舟子2007年报假案说假话,肖传国以及家人为什么不这么做呢?当然,也可能做了,我不知道。

对于吴宝俊同学而言,毫无疑问吴同学独立思考的好习惯是好的,但思考以后的结果未必正确。一方面,肖传国在博客里面说“方舟子自导自演报假案,谎言百遍恐吓信变锤子 ”(http://blog.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357930),可现在变成了肖传国自导自演了,你再叫我相信肖传国博客里面的话,那简直是在侮辱我们的智商。

另一方面,既然大宝为肖传国打抱不平这么久,为什么不向北京警方举报方舟子2007年报假案呢?您这么有法律意识的人都已经明说了“2007年方舟子向公众撒谎、报假案”,相信您掌握的证据和法律比警方多得多,高得多,毕竟方现在已经被你钉到耻辱架上了,而肖传国还仅仅是个犯罪嫌疑人(见http://www.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365509)而已,而且肖已经说了“北京警方:方舟子案能立即破案!请联系我 ”见http://blog.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357934,报完案子您就不用管了。

我们这个社会从来不缺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拭目以待看大宝的知行合一。当然,您不去做我也理解,最起码这样的事我做不到,我承认。不过您要是做了,恐怕能让大家增加更多对您的钦佩,也是您对我们这帮傻人的无情批判和您独立思考能力的一种褒奖。

我说的对吗?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64458-3698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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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钟云飞 cht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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