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识产权保护是创新的三大台柱之一
一个月前,美国三大科学院(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The National Academy of Engineering和 The Institute of Medicine)提供了一个600页的美国创新政策:“U.S. Innovation Policy” 。其目的是向美国各级政府和公众,提供有关促进科学技术发明创造, 推广, 应用和美国经济的竞争力,促进美国经济繁荣经济的信息 to advise federal, state, and local governments and inform the public about economic and related public policies to promote the creation, diffusion, and application of new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knowledge to enhance the productivity and competitiveness of the U.S. economy and foster economic prosperity for all Americans
这个报告是由 美国科学院与 有关政府机构的合同经费资助的的研究项目: Contract/Grant No. N01-OD-4-2139, TO #245(与美国医学科学院的); Contract/Grant No. DE-PI0000010, TO #15, (与美国能源部); Contract/Grant No. SB1341-03-C-0032 (与美国商业部国家标准技术院) ; Contract/Grant No. OFED-858931 (与Sandia国家实验室)between the National Academy; and Contract/Grant No. NAVYN00014-05-G-0288, DO #2, (与海军研究所)
参与调研和写出这个报告的有将近百人的各领域的专业人士。
我没有能力把这么一个600页的报告浓缩成7-8页的简评, 这里只作一些概念上的介绍。侧重在创新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这篇报告的第一章的第3节的标题是:
THE PILLARS OF U.S. INNOVATIVE STRENGTH 美国创新实力的台柱
Strong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
Federal Funding of Research, 联邦政府的研究基金
Research Universities 大学的研究
National Laboratories 国家实验室
The Private Sector 私人部分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 公众和私人的合作关系
由此可见, 在美国科学院里对创新的理解是把知识产权的保护列为创新实力的第一位支柱, 而发明专利是知识产权中的最主要要素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其他的创新支柱就是经费哪里来, 在哪些机构做创新
这个报告多次指出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创新的支柱组成部分, 例如有一段指出,创新的首位要求是建立关键的创新框架。 这个创新框架包括(1) 研发(R&D)经费; (2) 知识产权的保护;(3). 坚实的科技基础;(4). 现代物质,法律和信息基础的综合建设 , 再一次指出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创新中的台柱地位(Support for innovation first requires attention to key framework conditions including adequate investments in R&D, the security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 strong scientific and skills base, and a modern physical, legal, and cyber infrastructure. This includes business regulations that are simple and transparent as possible, consonant with public policy objectives such as health and environmental safety)
其它我就不赘言了 如果要我小结的话,就是:
要获得重大的创新的首要工作就是(1)各个领域对研发要提供大量的研发(R&D)经费, (2)研发的结果是获得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产品(发明专利是最重要的知识产权保护), (3)有了R&D和知识产权保护产品, 后面就是各种形式的转化为经济效益。 围绕创新的这3个支柱, 这篇600页的报告提供了很多相关的数据和资料, 有机会的话, 我以后分类专题介绍。
下面讲一点专利的问题。 众所周知绝大多数的专利是不能转化为生产力的。 但这不代表95%以上的专利是白做工的, 因为能有5%的专利能够转化为生产力就是所有投资者都有心里准备的, 就像我们现在的几百位院士和几万名教授是从几千万大学生中出来的, 没有这几千万的大学生, 哪能产生这几百位院士和几万名教授是从几千万大学生?
实际上创新的早期阶段的R&D的大量资金的投入就是为了获得有坚实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发明。 而创新的后面阶段就是如何把这个有坚实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发明转化为经济繁荣的产品。
谈谈中国专利:我们中国的专利现在走入了一个误区,中国所谓的专利数量世界前2名, 仔细一核查, 中国的专利和论文数量大幅上升,但鲜有商业价值。
世界上最重要的专利是美国专利, 欧洲专利和日本专利, 现在形成了生产力而进入创新的发明专利基本上都是从这3个国家的专利而来的。但在美国、欧盟、日本这三家全球主要专利发布者中,中国发明家只有473项被授权(有多少转化为产品我没有数据)。而欧洲、美国、日本的数量分别是14,525、14,399、 13,446。事实上,在中国境外,中国专利的申请和批准量仅占1%,而中国的研发经费则占全世界的11%。所以中国的研发经费转化为产品的效率很低,大多都打水漂了,大多数中国专利只是对现有设计的微小改变,所以人们称中国为创新”纸老虎“,只重数量,不重质量,导致普遍的小幅度递增、渐进,甚至是学术造假。对专利的误导, 是造成我国现在创新大大落后的主要原因之一。
如果要继续写, 还有很多资料可以提供, 但冗长让人讨厌, 我就此打住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1-26 14:43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