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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

已有 3065 次阅读 2012-4-30 18:29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从“公民必须守法”想开去

 

记得是1996年,在我国西部一个偏辟小县城,等待办事无聊时,正巧停在一个普法教育专栏墙报前,一段威慑性的文字剌入眼廉:“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公民必须守法。”当时,也没觉得有什么。但是现在细想起来,好象是弄颠倒了。我们的国家声称为“人民共和国”,法律应该是民众权利的集中体现,所以它应该是民众从自身权利出发授权给权力机构用来保护民众权利不受侵害的。哎!有点儿绕口。简略地说,宪法无非是权利与权力签订的一份政治契约,权力从中获得权利的授权(人大的立法权、政府的行政权、法院的司法权等等),使能有效运作和保障民众的权利,同时防止权力对权利的侵害。宪法第89条授予了政府18项职权,不可超越,否则就是违法。还有立法权不得染指行政、行政权不得插脚司法,权力运作各司其界,既授权又控权。也就是权力必须守法,实施权力则“法无授权即禁止”。权力必须照着授权的法律条款去做,此外无自由可言。民众则只是不能违反有限制性规定的法律条款,权利则是“法无禁止即自由”。权利不违法即是除了禁止的条款不能去做以外,享有充分的自由。

可是,有些网站发明了什么“屏蔽辞”,最近又搞了个甚么“敏感辞”,经常阻挡博文、贴子、评论,不允许发表,询问其管理者,哪个辞该屏蔽、哪个辞敏感了,又从来无人答复。奈何!但就在那个网上眼见得大量乱骂人、乱扣帽子,甚至异常鄙俗的话语,拨皮、无赖,都是畅通无阻的。

法学老专家江平写道:“我的《沉浮与枯荣》一书出版,却把最为重要的内容删弃了三万多字。此书名是我自已诗词集中最喜爱的一首是《临江仙·悲歌》“千言万语满胸臆,欲诉欲泣无从。长吁三声问天公,为何射日手,不许弯大弓。翻云复雨人间事,过耳过目无穷。谁主沉浮与枯荣?欲平心中愤,唯唱大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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