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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文伟 来源:党委宣传部 编辑:高剑桥 摄影: 添加时间:2019-09-18 13:45 阅读次数:40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大连海事大学建设世界一流海事大学,提升交通运输教育水平,更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和交通运输事业贡献力量,交通运输部党组同意学校成立大连海事大学理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及《大连海事大学章程》规定,学校组织起草了《大连海事大学理事会章程》并报交通运输部核准。
9月10日,交通运输部核准批复《大连海事大学理事会章程》,要求学校把《大连海事大学理事会章程》作为大连海事大学理事会履行职能的基本准则和重要依据,依法合规、社会参与,民主管理、科学决策,把大连海事大学理事会办成学校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体制的重要组织形式和制度平台。
《大连海事大学理事会章程》共六章、二十条。具体为第一章总则,规定理事会的制度依据、定义、职能定位等;第二章组织机构,规定理事会成员的组成、产生、任期、退出、补选及理事会内部设置情况等;第三章工作职责,规定理事会的职责及接受社会监督要求等;第四章运行制度,规范理事会的运行机制,对全体会议等例会制度及议事原则等有关要求予以明确;第五章理事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理事享有的4项权利和需履行的4项义务;第六章为附则,明确章程由学校举办单位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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