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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全稳
《关于报刊编辑部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自2012年8月3日发布以来,曾经引起一阵网络和业内热议,但很快就趋于平静,这也许是《办法》制定者始料未及的。
以一个旁观者的视角,有几个问题提出供相关人员思考,那就是:
1)《办法》是否就是中办发〔2011〕19号文要求的(科研部门和高等学校主管主办的非独立法人科技期刊、学术期刊编辑部)“另行制定具体改革办法”?
2)《办法》为什么使绝大多数的高校与科研院所的科技期刊编辑人员感到茫然与愤懑?
3)为什么经过短暂的一段时间后,人心又趋于平静了?《办法》将会不了了之?
4)《办法》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有些是低级的,《办法》的制定者愿意认账吗?
我曾经到北非的某个国家参访,无论走到哪里,公路两旁的私人宅院尽是一些“乱尾楼”,一问,原来是这个国家有一个政策,规定个人修建住宅可以找国家贷款,还款期限以住宅楼建好为准,住宅建好以封顶为准,没有时间限制。看这是一个于民多么好的政策。
《办法》显然没有时间表,大家尽管热热闹闹地“撤、停、并、转、改”,只要不将楼房封顶就好。
什么转企“可核查,不可逆”,那是逗你玩儿。
再说了,假如大家都在抢的绣球,闹了半天,根本不是由公主抛出的,是丫环抛出的,那多有趣。
假如丫环强行招驸马,我敢断言,丫环将被休。
这是一个“报刊”不分、科技期刊与学术期刊和学报不明的丫环,留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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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1 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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