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委于2012.12.10发布了“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013年项目申报与往年有所不同:
1.
自2013年起,自然科学基金委常设“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统一接收依托单位
报送或邮寄的申请书,各科学部及相关局室不再接收申请书。
2.
自2013年开始,对申请项目的限项规定进行部分调整:
(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计入有关限项申请总数。
(2)上年(注:本次指2012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
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3. 自2014年开始,上两年(注: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
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4.
自然科学基金委2013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13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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