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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
由于植物界的复杂性,我们在有关的书籍、论文中,所看到的对植物界的抽象或总结( 如各种分类系统,从林奈、恩格勒到APG),都只是反映了植物界的一部分、一个方面。正如老子在道德经的开篇所言:“道,可道,非常道”。因此,从本质上讲,由于是反映的不同的方面,这些理论、假说、推测之间是无法进行孰优孰劣的比较。但凡是要进行优劣判断,都会涉及标准问题。而优劣的标准,是与时代背景与局限、主流的学术观念相关的(如我们是应该侧重分类学的应用价值,还是侧重与满足人类的好奇心,后者近似于科学问题。这里也只是侧重,分类学的实用性和科学性不是对立的),其中还涉及认识论的问题。【如果想深入理解人类认识世界的局限性,可以看看休谟的《人性论》和康德对前者提出的怀疑论的回应,如《纯粹理性批判》等。】
对环境中的事物进行分类,如分为可食用的与不可食用的,有益的与有害的、有威胁的等,是生物的本能,是生物生存的基础。可以认为,分类(以及分类学)的初衷是实用性的。深刻理解分类学的初衷,对于植物分类学的未来具有重要的意义。不然,植物分类学或许会走进象牙塔。
举个例子:鼠麴草,民间又叫:鼠曲草、田艾、清明菜等,中国植物志根据《日华本草》把中文正名定为“鼠麴草”,在中国植物志原来采用的分类系统中,对应于拉丁学名是Gnaphalium affine D. Don。在修订后分类系统中,Gnaphalium affine 被重新组合到Pseudognaphalium属,对应的拉丁学名也修改为Pseudognaphalium affine (D. Don) Anderberg,这是正常的,然而不好理解的是,为什么中文名称(http://www.iplant.cn/info/拟鼠麹草)要改成“拟鼠麹草”?要知道,中文的“鼠麴草”不是从Gnaphalium affine翻译过来的,中文的“鼠麴草”对应的是鼠麴草这种活生生的植物,至于它的拉丁学名是什么,并不影响这种对应关系。
中国植物志的中文正名,是许多中文文献的基础。就如同我们在描述能够产生青蒿素的植物时,中文名称要使用“黄花蒿”(Artemisia annua L.),而不是“青蒿”。在药学界,是沿用《神农本草经》的名称“青蒿”,而中国植物志不知道什么原因,采用了晚了许多的《本草纲目》的“黄花蒿”为正名。这导致在学术论文和正规的科普中,只能说产生“青蒿素”的植物是“黄花蒿”。(中国植物志把“青蒿”这个中文正名给了不产生青蒿素的Artemisia carvifolia Buch.-Ham.《神农本草经》称“草蒿” )
本漫谈系列,主要以《植物分类学与生物系统学》([英] C. A. 斯特斯 著,韦仲新,缪汝槐,谢翰铁 译)这本书为基础,中文版是根据第一版翻译的,1986年出版。英文版,Plant Taxonomy and Biosystematics,是该书的第二版,1992年出版。该书(和本漫谈)的读者对象,并不限于分类学家或将要从事分类学专业的人员,还包括使用植物分类学成果的人员,如药学、农学等需要利用分类学资料的人员,这一点,在后面的导言中有详细的介绍。
正如中文版的“译者的话”所言:“植物分类学是植物学科中最古老和最综合性的一门分支学科。” 关于“古老性”,将在分类学的历史中再阐述。而“综合性”,则是对研究和利用分类学的人员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可应用于植物分类学研究的技术的高速发展,“使得分类学已成为一门既有其本身特色而又必须吸收其它各个学科资料赖以进行分类的综合性(或者说百科全书式)的学科”。“这就要求当代的分类学家不仅要有广博的学识,而且也能熟练学握各种新技术和新方法,方能胜任当代的分类工作”。 而对使用分类学资料的人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笫一部分 植物分类学基础
导论
在导论部分,斯特斯提出了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就是分类学除了“是最古老、最基础而又包罗万象”外,“it is certainly one of the most controversial, misunderstood and maligned.”(也是争论最多、最令人误解和遭到诽谤的)。这种情况是与分类学本身的特性密切相关的,就是:As one of its purposes is to provide a service to non-taxonomists, its principles and practices come under scrutiny by non-specialists more often than is the case with most sciences, and the lack of understanding resulting from such usage is the cause of much of the mistrust and criticism often directed at it.(由于它的目的之一是向非分类学家提供服务,它的原则和实践比大多数科学更经常地受到非专家的审查,而这种使用情形所导致的缺乏理解是许多不信任和批评的原因。)
斯特斯对这种现象进行了反省:“但这种情况部分地在于分类学家本身的过失造成,因为他们尚未完全成功地制订出共同的目标,或者未能成功地使其他生物学家受到分类学原理的教育,尽管有关这课题的著作已出版不少。”后一个因素可以称为“读者教育”,在这个学科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的时代,读者教育的难度也是越来越大。
现代生物学的高速发展,新的基因组学、转录组学等“组学”的兴起,使我们能够在植物中观察到许多细微的差异,“对于这种差异的研究,只有熟练应用植物分类学的知识并把它们表达为分类范围内的系统学资料才能加以正确的总结并充分掌握它们的意义。分类学的这种奥妙之处正是它的基本特点之一,即分类学同时是所有生物学科中最基础而又最顶点的(最有推导性或综合性)。说它最基础,是因为只有采用某些类型的分类才能着手了解大量的变异;说它是最顶点,是因为只有把其它各个研究领域的资料都结合进去,分类学才是完整的。”
关于本文的读者群,与斯特斯在导论的结尾所言是一致的,“认为开展分类学研究一定要积累广博的植物多样性知识(或是需要认识许多植物)的思想长期以来妨碍了分类学家的成长。事实上,在大学分类学课程(和教科书)中,的确曾经对植物多样性方面给予过很大重视。当然,能够获得这方面的大量资料是极大方便的,正如一位生物化学家,如果他能记熟代谢途径的整个图解过程是会有帮助的情况一样。有些分类学家尤其是从事标本室工作和为鉴定服务的分类学家,确实需要这类专门知识,但对于给大学生(这些人当中多数将不会成为分类学家)或其它领域的专家讲授分类学时,重要的在于阐明分类学的目的、原理和方法,而不是论述这个或那个植物区系;在于解释如何理解和利用分类学文献,而不是如何去死记硬背这些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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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7 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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