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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和分解的区别
概念的划分是以事物对象的一定属性为标准,将一个属概念分成若干个种概念,以达到明确其外延的逻辑方法。
例如:
① 法律可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② 人可分为老年人、中年人、青年人、少年儿童和婴儿。
③ 小说可分为长篇小说、中篇小说和短篇小说。
普遍概念可以划分。划分以后的子项仍具有母项的属性。
法律是普遍概念,可以划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成文法和不成文法都还是法律。
马是普遍概念,根据其颜色属性为标准,划分为白马、黑马、红马等。白马是马,具有马的属性。
划分的极限是单独概念。单独概念的外延是1,不能再划分。如,北京市就不能划分,但可以分解。
分解是把一个整体事物分成各个组成部分。
例如:把人体分解为头、躯干、手、脚等。
分解后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整体事物的属性,头、躯干、手、脚不是人体。
地球是单独概念,不能划分,可以分解,可分为东半球、西半球。半球不是全球。
北京市也是单独概念,可以分为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朝阳区等。区不再是市。政治上叫行政区划。
从实例可以看出,划分和分解是有本质区别的。逻辑学上就是划分和分解两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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