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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不会下定义?
科学网名博张三火大夫发了一篇李致重先生的雄文《告别中医西化》
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55503&do=blog&id=638742。该文提出“十大公理化原则”,论证中医应该配合西医。
所谓“公理”,就是不证自明的。
十大公理化原则之:
“第八,两种医学的定义。中医学是以哲学和系统科学方法,研究整体层次上的机体反应状态,所形成的防病治病的科学体系。西医生物医学是以还原性科学方法,研究人的器官、组织、细胞、分子层次上的结构与功能,所形成的防病治病的科学体系。”
这里的“西医生物医学”应该是“西医学”,与中医学对应。
李先生这里应用了“属加种差定义”,但是,他把中医学的“最邻近的属”定为科学体系,而不是“医学体系”,把西医学的“最邻近的属”也定为科学体系,而不是“医学体系”,这是不对的。中医学和西医学“最邻近的属”是“医学”。比较两者名称即可得出。
李先生不会下定义。
参见:“难道中国人不会下定义?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626289-5510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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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15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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