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医药法》里的概念混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宪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
(“现代医药”一词前面没有加任何限制,而后面的“我国传统医药”一词是在“传统医药”一词前面加上“我国”限制词而成,表明现代医药没有国别之分,而传统医药有国别之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三条 国家发展现代药和传统药,充分发挥其在预防、医疗和保健中的作用。
(这里的药品应特指医药,医药是药,火药也是药,药是属概念,医药是种概念。
对照宪法,这里的传统药应缩小为我国传统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
(干脆省去了传统二字,掩盖传统特证。
医药是药,医学是学,药不是学,医药不是医学,中医药怎么就成了医药学了呢?)
第三条 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
(中医,指称中国传统医,那么,西医,指称什么?西方传统医还是现代医?中国有传统医,东方的印度有传统医,西方同样也有传统医,即为西方传统医,西医一词理所当然指称西方传统医。中西医并重,是中国传统医和西方传统医并重吗?显然不是,而是指现代医,如此,西方传统医概念用什么语词表达呢?中医药法很不恰当地用西医一词表达现代医概念。西方特有的东西可以用“西”,“洋”作语词限制,可是,后来发现这些东西我们也可以有,这“西”,“洋”限制词就不用了。旧时,曾用“西学”一词指称起源于西方的科学,而科学是无国界的,“西学”一词也就不再用了。《中医药法》还在使用“西医”,“西药”,实在落伍,甚至导致中国人在中国疆域内创造的化学医药青蒿素还得称为西药,或者,还有的人错误地把它称为中药。)
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
(中医大都直接使用植物,动物,矿物等作为医药,其特征是药物成分并不明确,即使做成中成药,这个特征不变,本质上还是中国传统医药。应用现代科学技术,从植物中提取化学医药,那么,这个化学医药就是现代医药,不是传统医药了,传统医药也就消失了)
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
(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有何上位法律依据?况且,中医的概念体系和西医(将错就错地指现代医)的完全不兼容,如何相互学习?经常见到中医盗用现代医概念,不见现代医用中医概念,对于同一认识对象,符合实际的认识只能有一个。月球是一个天体,没有生命,是正确认识,而有嫦娥居住在那里,是不正确认识。)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2-26 22:00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