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法律有时的确是仁慈的可笑,如云南高法的宽厚;有时似乎又残忍的没有天理.
吕天喜的案子其实就很清楚.
案犯(估且这么称呼吧)最基本的个人信息全都是错误的:姓名:吕天喜,弄成田喜;年龄,实际34,弄成53;住址:洛阳,弄成纸坊。就冲这些问题,有关部门也难逃干系与责任了吧?
这个案子要深查,一定会有更多问题浮出水面。就算到此为止,就不应该有人为此负责?
五十五元的案值,三年,智障者。这些关键词再次阐释了什么是“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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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交部傅部长答<明镜周刊>记者问的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