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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济南的除夕蓝说到“传统”
济南是一个容易发生空气污染的地方,即使没有现代的工业和交通造成的空气污染,它也是一个容易被污染的城市。原因是我们的祖先在选址的时候,就选下了这样一块宝地。容易被污染还是宝地?不是说反话?不是。确实是好地方。容易污染是缺点,但是,其优点更多,对于古人来说,这点儿缺点可以忽略不计。
济南位于泰山之北,古济水之南,古济水的水道后来被黄河占领了,所以济南如今在黄河南岸。那里是一块浅浅的盆地。泰山上面下渗的水被花岗岩山体所阻挡,顺着山体往下流淌,在济南的地下冒了出来,形成天下闻名的泉水。浅浅的小盆地,容易形成逆温层,在寒冷的冬天,济南的风比较小,温度也比周围地区高一些,当然,夏天也比较炎热。对于生存艰难、缺衣少食的古人来说,严酷的冬天是难熬的。所以,一个较为温暖的冬天,对于过去的中国人更为重要。老舍先生的名著《济南的冬天》这样说:
“在北中国的冬天,而能有温晴的天气,济南真得算个宝地。
设若单单是有阳光,那也算不了出奇。请闭上眼睛想:一个老城,有山有水,全在天底下晒着阳光,暖和安适地睡着,只等春风来把它们唤醒,这是不是个理想的境界?
小山整把济南围了个圈儿,只有北边缺着点口儿。这一圈小山在冬天特别可爱,好像是把济南放在一个小摇篮里,它们安静不动地低声地说:‘你们放心吧,这儿准保暖和。’真的,济南的人们在冬天是面上含笑的。他们一看那些小山,心中便觉得有了着落,有了依靠。”
但是,这样的地形到了工业化、现代化的今天,就带来了一个大的问题。经常可能形成的逆温层像一个盖子一样,盖在济南的上空,使得工业、交通、现代生活引起的污染物难以向外面的广大空间扩散,在局部引起对人有害的空气污染。所以,地理条件的限制,使得济南更加需要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就像在一个通风不良的房间里,更不能允许有人吸烟一样。
但是,污染的控制并不容易,由于城市现代化的发展,济南市的空气污染物还是在增加,一方面是历史上形成的工业污染,例如钢铁、水泥、煤电、化工等都曾经是济南市的支柱产业,另一方面,汽车和交通运输的发展使城市污染物无论在种类还是在数量上都进一步增加。所以,长期以来,济南一直是全国空气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之一。过去,济南冬季取暖有大量的家庭小煤炉,一家一个小烟囱,一到冬季,整个城市都常常是黑乎乎的。上世纪末开始集中供暖以后,大量小烟囱减少了,但是,冬季的污染仍然是一年之中最严重的。
过年前后,济南人喜欢燃放烟花爆竹,所以,济南的空气污染和地面垃圾(烟花爆竹皮屑)在过年的这些天就愈加严重。新年的那几天,总是炮声连天,烟雾弥漫,地面也一片狼藉。在1994年,济南市曾经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是,在执行了十年之后,由于当时全国各城市都解除了禁放令,特别是北京也解禁了,济南总是紧跟北京的,于是也解禁了。禁放十年,还是取得一定效果的,即使在解禁之后,燃放的人似乎还是少了许多。
今年的济南,燃放烟花爆竹的人似乎又减少了许多。除夕的夜晚,只有稀稀拉拉的爆竹声。大年初一,济南迎来了蓝天,据说能见度达到16公里,被人们称为除夕蓝。
从除夕(2月7日)到初三(10日),济南的空气质量指数分布为91、127、131、151,考虑到这几天的气温,分别为1-8℃、3-13℃、5-15℃、7-16℃,非常的温暖,而且风力很小,在这样的气象条件下,济南的空气,应当说是很不错了。这里面的原因当然很多,工厂及建筑工地的停工休息、城市汽车的外行等等,而烟花爆竹燃放数量的减少无疑也是一个正面的因素。
对于燃放烟花爆竹的减少,也有人感叹道,年味少了。他们认为新年放炮仗是中华民族一千多年的传统,为了继承、发扬传统文化,让年味更浓,放炮仗是必不可少的,不然,就越来越没有年味了。
对于过年的许多民俗和传统,我们需要实事求是的对待。一个没有传统的民族,当然是可怕的,如果没有任何传统,就算不上一个民族了,所以,我们应当很好地把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继承下来,把新的优秀文化发扬光大起来。
但是,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并不意味着把过去的东西都照搬下来。有些传统没有什么意义,虽然不能算有害的东西,但也用不着去专门继承,可以任其自生自灭。例如,拜年时跪拜磕头,绝大多数人如今拜年都不跪拜磕头了,我们就没有必要再去提倡。当然,如今还有一些人说它好,他们还愿意磕头,那就让他们继续磕。我估计愿意这样做的人会越来越少,如果将来没有人再愿意跪拜磕头拜年了,那就没有好了,并不必为之叹息。
还有一些传统,是被人为地夸大了。例如放炮仗,中国人过年放炮仗确实有悠久的历史,但实际上过去放炮仗的规模远远没有像1990年代那样盛大。一般有钱的人家在除夕夜里放一、两对“高升”即所谓“二踢脚”,作为“关门炮”,初一早晨再放一、两对“开门炮”而已。鞭炮也多为一百或二百头的小炮,很细小,声音并不大。我所知的南方城市里大多数家庭在五、六十年代都不放炮仗,只是一些小孩子把小鞭炮拆散了,一个一个零散的放。北方的城市更讲究放炮仗,但也放得不很多。七十年代东北的农村也是如此,只是集体单位放几个二踢脚,一串鞭炮。那时候,各“单位”(国家的或集体的)略微放一些,那是花的国家或集体的钱。只有到了八十年代,随着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大家的个人经济状况也都有了大的改善,燃放烟花爆竹的规模才开始越来越大,越放越多、音量越来越惊人,花色越来越丰富。如今很多人所谓的传统,实际上只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传统。许多思念过年放炮仗的人,他们儿时见到的就是这样,就以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其实,这种传统应当说是“被放大的传统”。这种被放大的传统影响空气质量、容易伤害到少年儿童的身体、容易引发火灾,实在是没有必要再继续发扬光大了。烟花爆竹略微放一点就可以了,或者在指定的地点、指定的场合,放一下以示庆祝就可以了。所以说,这样的传统应当予以必要的限制。
还有一些传统,如过年时大吃大喝,亲戚朋友在一起喝酒,大正月里这家喝完那家喝,喝得醉醺醺的。这样做不利于身体健康,也不利于工作,这样的传统就不应当继续提倡,吃喝都应当适可而止。至于大正月赌博耍钱,过去真有这种传统,而且历史很悠久。这种传统就不要去继承、更不要提倡了,对于大规模的聚赌则应当坚决予以打击。
所以,传统的东西,不一定好,我们还是要实事求是,好的东西应当继承下来,发扬下去,不好的传统,就不要再让它存在下去了。
(图片取自网络,谨向原作者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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